垃圾分类这件“小事”,近期成了民众热议的“新时尚”。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关系着环境保护和民生质量。事实上,浙江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本期特邀3位专家学者,一起来探讨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经验和启示。
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何以走在全国前列
主持人:2003年启动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从农村垃圾集中处理、村庄环境清洁卫生入手,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目前我省安吉、象山等7个县(市、区)成为全国第一批百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浙江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起步早、进展快。您认为主要原因有哪些?
杜欢政:其一,浙江省委重视发展生态文明为垃圾分类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从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提出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的决策部署,到如今省委、省政府提出“大花园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无不体现着浙江省一以贯之的生态发展理念和工作实践。
其二,浙江省非常注重“三农”工作,这为在农村推进垃圾分类提供了政策保障。近年来,浙江持续推动城乡均衡发展,统筹城市发展与新农村建设,在农村推行垃圾分类正是浙江破解垃圾难题、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和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
其三,农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垃圾分类提供了基础条件。浙江农村的经济发展一直领先全国,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8年浙江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302元,连续34年位居全国各省区第一。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使得浙江农民对优美生态环境、健康生活的需求与日俱增,热切期盼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活健康福祉。
徐伟兵:浙江农村的垃圾分类走在全国前列,得益于浙江省委、省政府较早地意识到从工业文明迈向生态文明过程中浙江所面临的现实挑战。浙江高度重视顶层设计,以农村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以小见大,持续推进,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
早在2003年,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就亲自谋划部署了生态省建设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建立城乡联动的垃圾集中处理网络体系。省委、省政府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
2013年底,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决策部署,2014年围绕“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处置量,实现垃圾循环资源化利用”的总体目标,积极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2017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动员会,将垃圾分类处理提升至浙江生态文明建设、“两个高水平”建设的高度,提出景区、城市、农村齐步共抓,打赢垃圾治理攻坚战,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因此,浙江提前谋划、因地制宜,使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徐 林:浙江是改革开放先行地,在许多方面先走一步很正常。首先,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国家和地区,对环境的诉求肯定会更高一些,例如日本、欧美等国家。而浙江是全国城乡差距最小、农民最富裕的。其次,浙江在制度创新方面一向走在全国前列。“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也在提供精神动力,同样激励浙江的城市和农村在垃圾分类方面做出很多创新的案例和经验。
我认为,当前在浙江农村包括城市继续推广垃圾分类,一是要集中解决后端处理技术的问题,从整个垃圾处理的产业链、从提升废弃物的资源化回收率上去考虑垃圾的前端分类;二是要从一系列的模式中总结出一个居民能够接受、成本较低、可复制的模式。
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特点
主持人:浙江从2014年起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由最初的46个建制村试点到2018年全省1万多个建制村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其间涌现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地方垃圾分类措施,如金华“二次四分法”、嘉兴南湖区垃圾“云”处理、杭州萧山区垃圾分类荣誉榜等。相比城市,农村在生活垃圾分类上有哪些特点?
杜欢政:垃圾分类首先是居民生活习惯的改变,而习惯的养成与社会结构紧密相关。相较于城市,农村是“熟人社会”,邻里之间相熟,大家都要面子,不愿当落后者。比如浦江,在垃圾分类工作推行过程中创新推出垃圾分类考核“红黑榜”,农民之间无形中形成了良性竞赛,分类成果接受所有人的监督。
此外,农村生活垃圾相对量少、成分简单,决定了农村对垃圾处置设备的要求相对较低,消纳能力强。除了厨余垃圾,其余垃圾大多是生活用品的外包装,因此,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有着更好的基础条件。在简单分类后,易腐烂的垃圾可以就地堆肥,转为肥料供农民二次利用;可回收的包装等垃圾可交由资源利用企业进行再利用;其余垃圾则可集中填埋处置。
徐 林:农村的社会资本比城市更丰富,在垃圾分类的教育、监督以及规范方面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更广泛地建构垃圾分类的协同机制。
“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也在起作用。许多党组织、村干部积极推进落实相关政策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技术引进和制度创新。但是“自上而下”的行政力量应合理地嵌入到当地长久形成的村规民约、道德规范中。
徐伟兵:目前,浙江很多地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简单明晰。先把垃圾分为“会烂”和“不会烂”,再进一步把“不会烂”的分为“可卖钱”和“不可卖钱”的,即便一部分村民文化程度低也能理解,操作性很强。另外,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置和转换具有空间上的优势。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带动下,浙江农村各个改革项目间的系统协调性较强,以村社为基本单位便于垃圾处置转换的区域联动整合,例如中转站、生态处理中心的建设。部分垃圾转化为资源后也有直接的去处,如就近堆肥后用于农业,垃圾处理和再利用成为良性生态循环和农业生产的一部分。
让党建在城乡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
主持人:从“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垃圾无处去、污水到处流”,到几乎看不到垃圾,党建在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许多农村立足人情社会、依托党员联系户制度,坚持“就亲、就近、就便”原则,使得每名党员进得了门、讲得了理。“党建+”的模式,是否能推广到城市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杜欢政:“党建+”的模式,将基层党建与当前中心工作紧密相结合,构建了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各社会组织通力合作、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全面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这种治理模式可以推广至城市应用,但是仍然要根据城市具体情况而定。这是因为相较于农村,城市垃圾总量更大、成分更复杂,居民结构相对松散,垃圾产生时间和地点都不固定。而要将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主体都覆盖在内,更加大了难度。
在城市推行“党建+垃圾分类”的模式时,重点要发挥党员带头作用,通过党员的主体自觉带动和监督亲朋好友、邻里社区进行垃圾分类,实现全民行动。同时,对带动和监督不力的党员实行从严管理,让党员成为实施垃圾分类的带头人、监管人和责任人。
徐 林:寓党建于服务才能使“党建+”模式更好地发挥作用,这不仅适合于农村地区,在城市社区同样适用。以党建为引领,带动区域内党员、社会组织、物业管理、居民骨干等多方参与,提升自治、互助、共融水平。具体可以从党员主体和组织力量两方面来推进。一方面,发挥党员个体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边居民形成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发挥党组织的“堡垒”作用,通过党组织有效整合社区中的各类资源,从城市的最基层开始建构垃圾治理的协同机制。
徐伟兵:垃圾分类在某种意义上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集中体现人类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并与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环保理念、协作精神等密不可分,是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建设的系统工程。
“党建+”模式在城乡社区的垃圾治理中应起到引领作用,发动居(村)委会的干部和热心居(村)民、公益组织、志愿者等进行宣传和引导垃圾分类。尊重国情,发挥社会主义的优势,因势利导,久久为功。总之,通过政府的顶层设计、大众的观念转变、机制建设的因地制宜,形成全民共治、全民共享的治理格局与意识共识。在实现环境治理的目标上,将创新技术、商业模式和法律政策相结合,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在提升全民道德素质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环保共识和健康理念;在实现社区基层治理上,以社区、行政和企事业为单位,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中的引领作用。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浙江经验”的启示
主持人:目前,浙江农村垃圾集中有效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也是全国唯一在农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省份,40%的村庄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三化处理。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等生”,浙江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上的探索和实践有何启示?
杜欢政:推行垃圾分类,政策环境和民意基础缺一不可。浙江省委、省政府长期以来坚持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特别是“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重点解决工业化大发展后,农村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以垃圾处置、污水治理等为重点,从源头上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这是浙江实施垃圾分类的“硬实力”。而农村居民素质进一步提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则是激发垃圾分类积极性和主动性的“软实力”。要进一步通过垃圾分类让农民成为美好家园的建设者和受益者,真正实现共建共享。
徐 林: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既要有个性,又要有共性。一方面,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中所强调的,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浙江很多地方都是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宜的模式,例如金华的阳光房、“二次四分法”,桐庐的“鸡毛换糖”,以及台州的黑水虻养殖技术等等。探索垃圾分类必须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村民或居民的文化教育水平、技术设备条件等。另一方面,垃圾分类和处理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需要整体考虑、统筹安排,甚至可以通过后端处理技术的升级倒逼前端分类的制度改进和效率提升。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减量化、资源化,要探索一种居民(村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垃圾分类模式。
徐伟兵:要将垃圾分类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着力点和抓手。近年来,浙江贯彻“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围绕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目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垃圾分类看似是件“小事”,却是城乡社区统筹治理、推进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大事”,关系着人居环境、民生质量、生态保护。在乡村振兴战略框架下,垃圾分类与村庄整治、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河长制、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等同频共振,与基层社会“自治、法治、德治”建设互为呼应,共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这也是浙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提供的一个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