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发布《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发布,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中央企业切实加强合规管理,着力打造法治央企,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更具权威性,体现了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深化合规管理工作,有力保障了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从内容方面来看,《办法》更加细化、务实,同时系统性也更强,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合规管理基本原则更加务实。《办法》提出企业合规管理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覆盖、权责清晰、务实高效四个基本原则,重点强调要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在合规管理中的职责,将员工合规责任落到实处;确保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符合企业实际,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并强调要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效能,体现了当前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建设的关键所在。
二是合规组织和职责更加清晰明确。《办法》明确了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在合规管理中的职责,指出党委(党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董事会充分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职能,经理层切实履行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职能。《办法》提出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办法》对合规管理委员会的设置和运行提出了详细具体的意见,并明确提出设立首席合规官,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并对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是突出强调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办法》新增了制度建设专章,指出企业应根据适用范围、效力层级等,建立以基本制度、重点领域合规管理具体制度或专项指南、涉外业务重要领域专项合规管理制度等为主体的分级分类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强调外规内化、及时更新、落实检查等重要环节,强化执行力。
四是细化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构成要素和内容。细化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违规举报、考核评价等机制要求,强调融入业务,将合规审查作为必经程序嵌入经营管理流程,并赋予首席合规官更大的职责和权力,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审查意见应由首席合规官签字并提出明确意见;强调重大合规风险事件的处理应由首席合规官牵头,合规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设立违规举报平台,建立健全举报问题调查处理程序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强化考核评价和结果应用,明确将合规管理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所属单位的考核评价,建立所属单位经营管理和员工履职违规行为记录制度并将其作为考核评价、职级评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是明晰合规文化和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方法及要求。《办法》将合规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分别专章设置,更加凸显其在企业合规管理中的重要性。其中,《办法》从领导专题学习、合规培训和宣传教育三个维度,为企业培育和树立良好的合规文化提供了具体多样的方式方法,强调要充分发挥以党委(党组)为首的企业领导人的合规意识和带头作用;建立常态化合规培训机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合规管理作为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和新入职人员培训必修内容;及时发布合规手册,组织签订合规承诺,强化全员守法诚信、合规经营意识。
六是强调内外部监督问责的重要性。《办法》从国资委和企业自身两个层面分别明确了对企业违规行为的问责追责要求。其中,国资委层面将重点通过约谈、责成整改和责任追究等措施强化对企业合规管理工作的监督问责;企业自身层面将通过明确责任范围,细化问责标准等措施,建立完善违规行为追责问责机制。
当前企业经营发展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日趋复杂多变,合规管理已成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在国际舞台中安全翱翔的重要利器。包括央企在内的所有国企应当以《办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内控、合规、法律一体化管理体系,构建资源整合、有效协同、良性循环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开展工作,确保企业风控合规信息化与企业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同步,充分发挥其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推动企业合规经营、高质量、可持续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