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全方位:综合治理与重点专项整治相结合
社会治理社会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社会治理法治化: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社会治理专业化:善用专业化组织源头化解社会矛盾
社会治理智能化:用智慧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社会治理创建考评:保持社会治理的强劲执行力生命力
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蓝蔚青在《今日浙江》撰文,对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浙江做法和经验进行科学地概括提炼。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2004年5月,浙江在全国最早启动了覆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大平安”建设。13年来,浙江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共建共享平安浙江,走出了一条以平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成功之路,打响了平安中国的浙江品牌,积累了丰富的社会治理经验。
社会治理全方位:综合治理与重点专项整治相结合
省委明确提出,平安浙江建设不能仅仅停留在社会治安层面上,必须按照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针对存在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的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开展宽领域、大范围、多层面的平安浙江建设。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把建设平安浙江的总体目标确定为实现“五个更加”,即经济更加发展、政治更加稳定、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安康,具体目标是“六个确保”,即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状况良好、确保经济运行稳健、确保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在坚持统筹兼顾、整合治理资源、全面建设“大平安”的同时,浙江又不断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大平安”的全局眼光、整体思维使浙江的平安建设着眼治本,保持主动。
在政治领域,浙江秉持执政为民理念,实行政府自我革命,方便群众办事。从“四张清单一张网”到“最多跑一次”,以方便百姓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为出发点,设定“跑一次”或“零上门”办结的目标,依据社会需求和群众评判,倒逼各级各部门减权放权治权,理顺职权职责,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办事程序,明示办事规则,服务零距离,监管不扰民,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的省份。
在社会领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基础性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连续16年、32年居全国省(区)首位,城乡居民收入差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就业率一直保持高水平,2015年全面消除了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的绝对贫困现象。每年各级政府都汇集民意确定一系列办实事项目,坚持全省财政支出增量2/3以上用于民生工程。
在文化领域,提炼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倡导“最美现象”,表彰“最美人物”,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榜样,培育和谐文化。
在生态领域,大力治理生态环境,改善生活环境,“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成效卓著,严格监督食品安全。
社会治理社会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社会治理不仅要为了人民,而且要依靠人民。十九大报告要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浙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转变政府在社会治理中包揽一切的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动员组织群众的新机制新办法,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浙江各地坚持“平安不平安,老百姓说了算”,把群众满意作为平安建设的最高标准,切实解决老百姓关注的社会治安、公共安全、权益维护等现实问题,不断增强平安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平安建设由“围着指标、排名转”,向“围绕群众意愿、要求干”转变,努力建设群众认可满意的平安。
大力推行“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建立“红黑榜”发布机制,注重以规立德,以文养德,以评树德。全省所有行政村和社区都制定修订了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大力推行基层民主恳谈、民情沟通日、民情日记、民情档案以及网上民意直通车等有效做法,全面实行村务、政务、厂务公开,在全国率先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行政村全覆盖,搭建基层群众参与重大决策、公共事务的平台,激发群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活力。
积极培育规范社会组织。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和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工作,建立社会组织服务和孵化平台,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发挥公益服务、自治自律、民主参与、矛盾调解、群防群治等作用,帮助社会组织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培育发展“武林大妈”“乌镇管家”等平安志愿者队伍。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实行“以社管社”。到2016年底,全省拥有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4.8万个,纳入备案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达12万个。
培育企业社会责任,以奖惩政策促进落实。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治安法人责任制和长效工作机制,涌现出一大批“平安企业”“治安安全单位”和“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深入推进群防群治队伍的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购买专业化安保服务绩效显著。
社会治理法治化:把社会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法律顾问给淳安县南庄村村民讲法律知识
“建设平安浙江”和“建设法治浙江”是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相继提出的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两大抓手。
这些年来,浙江注重发挥地方性立法引领和推动平安建设的作用,强化法律的权威地位,创造了依法律按程序公正有效解决矛盾问题的社会环境,通过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统一,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浙江深入人心,社会矛盾和纠纷得到依法化解。
切实把解决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明确各类机关的受理范围和职责,实现信访事项的依法有效分流,落实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协作化解制度,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把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预测预警、排查化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工作保障等五项机制,明确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社会应急联动工作体系和队伍体系,提升组织指挥、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用法治保护产权、维护契约、保障公平、规范市场、有效监管。政法部门既依法坚决打击经济犯罪,又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中的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合法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适时适度审慎处理涉企案件,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企业涉案、破产和利益纠纷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加强社会治安立法,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推进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的监管制度化法治化,实现对公共安全隐患的源头治理、动态监管、全程可控。
建立完善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有机融合的服务机制。执法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实现执法规范化,建立健全防范冤假错案发生的体制机制,保障公平公正。
社会治理专业化:善用专业化组织源头化解社会矛盾
诸暨市枫桥镇老杨调解工作室
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平安浙江建设注重源头治理,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相互了解信任,增强了社会向心力。
浙江在全省推广“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把管理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集诉求受理、综合监管、协调指挥和系统记录评价于一体的为民服务工作体系,打造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网覆盖乡镇(街道)并向城乡社区延伸。
平安建设的基础在基层。为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的基础,省委作出了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打造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功能性工作平台。2017年6月底,全省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体系重整和平台建设,通过对乡镇(街道)和部门派驻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和协作密切的日常管理服务事务进行归类,建立“综合指挥中心+‘四个平台’+全科网格员”的基层治理结构,实现了基层治理由条块分割、单打独斗向乡镇(街道)统筹领导、协同共治、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转变,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搭建了主框架,使基层治理结构更加优化,乡镇(街道)“看得见管不着”“指挥不动”的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老百姓也从“有事不知道找哪个部门”到“有事找平台”,基层治理绩效显著提升。
浙江还全面实施新型居住证制度,拓展居住证功能,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使全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达到98%,提高了流动人口的归属感。
浙江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建立了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论证和公示、听证、公众参与等制度。坚持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牵涉面较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的发生。
浙江建立条块结合多渠道多层次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形成覆盖全省各地、各领域的调解工作平台体系,充分发挥民间调解人士、律师调解机制、商会行业协会调解模式和专业调解组织的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积极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坚持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严格落实信访领导责任制,采取热线电话、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便民举措,形成立体化的接访网络。
社会治理智能化:用智慧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近年来,浙江积极探索“互联网+社会治理”,通过“互联网+矛盾化解”“互联网+公共安全”“互联网+执法司法”“互联网+基层自治”“互联网+诚信体系”等途径,把智慧治理运用到平安建设的方方面面,明显提升了社会治理效能。
以推进“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两网融合为抓手,积极探索“互联网+网格管理”新模式,建立起网上网下联动的工作运行体系,实行网上反映情况、受理矛盾,网下解决问题、提供服务,形成快速、灵敏、及时的反馈和协同处理的双向系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手机终端“平安通”和平安浙江APP已有400多万用户。坚持以法治思维规范信息采集工作,建立完善信息采集报送制度,加强对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的实时采集时录入,做到一次采集录入、多方共享共用。抓好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县乡两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全面接入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和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实现社会治理业务应用可视化、扁平化。
搭建全省社会治理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平台,逐步建立完善全省社会治理大数据共享服务体系。打破部门信息壁垒,规范数据管理,扩大数据整合,建立社会治理的大数据“仓库”,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实现更大范围内的信息共享,进而建立各种实用性数据分析模型,从海量的各类真实数据中,预测社会稳定形势的变化,为社会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社会治理创建考评:保持社会治理的强劲执行力生命力
2017年3月,浙江47个县(市、区)夺得首批“平安金鼎”
浙江建立了“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平安建设组织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平安办协调、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强化责任落实,创新体制机制,凝聚整体合力。
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召开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指示,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各级党委常委会建立了定期分析社会形势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平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既关注经济报表,也关注平安报表。广泛开展以“条条”为主的各系统、各行业平安创建活动。抓好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交通等系统创建。
以平安综治领导责任制、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平安建设责任体系,把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业绩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等挂钩。从省委、省政府到基层党政机关,一层一层抓落实、抓督查、抓考评,在全省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先进位的平安创建良好氛围,一任接着一任干,保持了平安浙江建设强劲的执行力和持久的生命力。
不断优化考评指标体系、考评程序和方法,更加重视结果指标,委托第三方社会专业机构调查测评,将暗访结果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考评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准确性。特别注重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建立健全民意调查和群众评价机制,赋予群众评价较高的考核权重,努力创造群众真实感受到的平安,真正认可、满意的平安。
来源:《今日浙江》杂志2017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