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2〕278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联合浙江大学开展2022-2023年度辽宁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一)2022-2023年度计划培训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70名,学制1年(共8次,16天,128学时),核心课程每月集中2天面授(周六、日)。
(二)培训对象主要针对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在区域或行业中处于龙头骨干地位的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发展潜力大的初创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者。
(三)培训方式主要采用集中培训与学习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等方式,围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素质和水平。
二、培训组织及费用
(一)本次培训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指导,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浙江大学共同组织(培训方案见附件1),由辽宁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二)培训学员由各市工信部门推荐确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4),各市要严格按照名额推荐。经与浙江大学协商,各市工信局可根据情况安排带队科长随班学习。
(三)培训费用。学员自筹 29800 元/人,申请国家财政补贴 10000 元/人(包括学费、教材费、教务费、通讯录、书包、证书费和其他资源费,食宿交通和班费等自理,可协助安排食宿)。
(四)培训考核与结业。确保学员培训学习效果,本次培训将对学员进行严格考核,培训考核合格由工信部颁发“中小企业领军人才”证书和浙江大学非学历教育培训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工作,广泛宣传,认真遴选推荐培训学员。请于2023年3月3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学员信息表(附件2)及培训学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改革处。
(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负责为企业提供对接服务。平台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手册等相关资料,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取得丰硕成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所有人员在外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相关要求,各市工信局参加培训的科长要配合做好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为贯彻落实国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保护培训学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次培训由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会同浙江大学制定疫情防控具体方案,并负责培训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