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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法干部赴浙江大学培训学习

发布日期:2018-08-20 点击次数:5141次
2018年5月,青海省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青海省开展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框架意见》。作为国家最早确定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省份之一,青海省继上海、北京之后制定出台了框架意见,将会通过一系列重点探索和实践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协调性、联动性和配套性。政法立伟业,改革正当时。5月16日至22日,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委政法委在浙江大学举办了专题研讨班,全省政法系统47名厅、处级干部参加了学习培训。 
 
“从青海来到浙江学习,就如同是从平均海拔4058米的‘青海云端’来到‘人间天堂’不断汲取知识和智慧的营养”,副省长王正升在开班式上如是说。“科学定制”和“理性思考”成为了本次研讨班的关键词,课程安排从内容到形式上都呈现出全面而深入的特点,学习过程结合政法工作的相关主题,始终围绕新时代政法工作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法治中国、领导干部法律风险防范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和现场教学。课程设置上,主要安排包含“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新水平”等课堂授课。另一方面,现场教学安排有前往嘉兴南湖实践基地的现场教学,促进理论经验与实践创新的有机结合。 
 
“可视化模式”推动“深度性呈现”
十九大报告指出,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针对青海多民族聚居,宗教影响深刻,联疆络藏,面临反分裂反暴恐两个方面严峻考验的情况下,政法系统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青海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刘宁曾谈到,要将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最高利益的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责任担当,忠实履行职责使命,这正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的重要因素。
 
从青海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来到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行为期一周时间的学习来看,青海省正是将此次“浙大之行”作为培养严密政法思想和培育优秀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战略步骤。通过更加集中性和专业化的学习,使每位学员在理论水平、专业知识以及业务能力上有新的突破和提高。同时,继续教育学院通过整合校内外的优质资源,使得研讨班的课程安排上呈现出更科学、合理、高效的教育模式,课堂内容丰富而贴近工作实际,现场教学具体而融合前沿理论。 
 
同时,形式新颖的多种教学方法不仅能使得学员持续提升理论水平,更能够促使其保持兴趣、拓展视野,开阔眼界。继续教育学院设置的培训学习过程并非是单一存在,活跃而深入的教学模式还体现在课程进行过程当中学员们的探讨和自我发挥。每一位课程的主讲老师都会强调学员需要在互动交流中学习领会,充分利用课堂内外的时间,与课程的主讲老师,与不同工作岗位的同学加深交流互动,了解各类情况的同时学习知识,增长见识,以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当然,政法系统的研讨班始终离不开对于主题政法思想和政法工作的探讨和思考。本次研讨班围绕影响制约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无论是领导讲话、专题讲座,还是分组讨论、座谈交流,每位学员都能够坚持正视矛盾、解决问题、不避实就虚、不避重就轻的思路,认真总结和探讨新思想与新论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实践性教学”发掘“理论化思考”
理论结合实际,更贵在融会贯通。而在培训结束之后,几乎每位学员都表示,回归工作岗位之后他们会努力把学习和研讨的成果深化吸收,转化成不断开创新时代青海政法工作新境界的实际行动。 
 
具体来看,结合新时代政法工作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法治中国、领导干部法律风险防范等主题内容,本次研讨班围绕其开展了数次专题讲座和现场教学。课程设置上安排有“新时代政法工作思想”“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新水平”“十九届三中全会解读”等课堂授课。同时,结合青海省领导干部的工作实际,课程和实践教学内容中的设计紧密结合政法工作者在日常工作中的困惑和难点。 
 
“专题课程”环节,包括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段治文、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刘树枝在内的,多位活跃在政法系统研究和创新实践一线的研究者和工作者相继走上本次研讨班的讲台。讲课内容涵盖“新时代政法工作思想”“党风廉政建设”“互联网+:变迁与机遇”等各个方面,全面而深入地对政法工作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班级交流”环节,此次研讨班在课程结束之后进行了以“不断开创新时代青海政法工作新局面”为主题的课程研讨,各组组长结合小组讨论的情况进行汇报发言,青海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爱军进行总结评价。学员们普遍反映,通过面对面交流问题,能够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对于思维方式的促进和启发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在讨论过程中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和亲身实践,以及在一周学习中所听到、看到、学到的内容,学员们在讨论过程中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和良好的建议。 
 
“现场教学”环节,红船拨清波,精神聚人心。研讨班的学员们前往了浙江嘉兴南湖进行现场教学,获得了满满的精神财富。研讨班一行瞻仰了南湖红船,参观了烟雨楼和纪念馆,通过馆藏文物、书籍、照片、视频等珍贵革命史料,全面了解“一大”代表在嘉兴南湖留下的坚实足印,深刻感悟共产党人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各类文物、展览陈列以及讲解教育给学员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青海原情境”融合“浙江新经验”
一直以来,青海广袤的地域,相对偏低的社会发育程度、较为多元的意识形态,差别巨大的城乡区域发展情况,这些对做好新时代青海省的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要求。但是,新的工作思路也在不断推动着工作实践的进步。据统计,从81.38%到87.87%,青海省的群众安全感逐年攀升;从80.92%到84.77%,青海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更是不断提升。而据青海省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满意度调查报告显示,全省各族群众对社会治安状况的综合满意度也呈现连续提升的态势,“平安青海”建设已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显然,政法工作成绩的取得绝非偶然,也非一朝一夕之变。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青海省社会平安综合治理带给人民群众的长期福祉。同时,青海省平安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推进也来自结合自身对于十九大精神的实践思考。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构成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这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加强依法治国的信心和决心,为深化依法治国新实践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治青海,步履铿锵。刘宁曾提出过青海省的目标,要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牢牢守住青海工作底线;推动“枫桥经验”青海化,积极探索具有青海特色的社会治理模式,深入推进平安青海建设;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法治青海建设水平;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全省政法系统“新时代、新风貌、新作为”活动,努力打造过硬政法队伍,不断开创新时代青海政法工作新局面。
 
如今,“枫桥经验”已吸收进青海的本地实践。一段时间以来,青海省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使得一大批特点鲜明、各具特色、易复制可推广、基层满意的平安建设基层典型在青海省各地生根开花结果,激活了平安建设的“末梢神经”,也成为青海省积极推行“枫桥经验”青海化的重要体现。 未来,大量鲜活的“浙江实践”还将会持续助力青海省政法队伍的建设发展。
 
从浙江政法思想的发展历程来看,在2003年,浙江省委作出的“八八战略”重大决策中,“法治浙江”建设就已经被列为优化浙江发展软环境的重中之重。新世纪以来,浙江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社会利益关系面临深刻调整,改革发展过程积累诸多矛盾,都迫切需要在法治框架下探索长效治理之道。
 
“法治浙江”一直以为“法治中国”提供重要地方经验支撑,推动浙江法治建设工作整体上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多年实践证明,浙江政法思想值得思考,也值得借鉴。
 
不管是青海还是浙江,未来把坚持社会主义法治方向同全面提高地方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有机统一起来,无论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健全法治建设的总体布局,还是选准法治建设的战略重点和现实突破口方面,这都将会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重要的经验借鉴。
 
另一方面,正如青海省迈步在不断强化政法队伍建设的道路之中,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也奋进在建设“高端化、品牌化、全球化”的目标之上。落幕之日正是启征之时,在对于本期研讨班的总结中可以看出,全面规范化的制度管理和颇具人性化的细心服务将会是未来实现发展目标的重要因素。 
 
一周时间,但也足以让每位学员“寄情浙大”。青海省的每一位政法系统工作者在专题研讨班中学习和吸收了浙江政法思想的新理念、新观点、新做法。课程虽结束,政法工作仍然在路上。此次“浙大之旅”带来的自信和满足之感彰显于每一位学员的思考和交流之中。他们将有理由相信,浙江如此,青海亦是如此,国家更是如此,当平安能够成为每一寸土地的底色时,国家和人民将会显得更加从容和自信。
 
(党政办公室 费凡/文 学务管理与服务部 张攀丽 费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