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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山理论”——新时代乡村治理的“余村经验”

发布日期: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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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村外貌
 
       在浙江安吉,有一个青山环绕茂林修竹的美丽乡村余村,曾经靠山吃山发家致富的余村遍地都是石灰窑、水泥厂,空中到处飞沙走石,生态遭到了严重破坏,如今却成了风景名胜之地,全国游客都慕名而来旅游,是什么让余村发展的如此迅速,改变如此之大?  
 
       2003年余村人痛下决心关停矿山水泥厂,开始转变发展道路,坚定不移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到小城镇的改革发展之中。15年来始终致力于保护绿水青山,优化生态环境,打造风景旅游景点,发展民宿、农家乐等旅游项目,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立新时代的乡村治理模式,带动了乡村的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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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两山”引领,提升思想“带动力”
 
       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美丽乡村建设各方面。以“两山”理念为引领,按照“一环一带、两园三区”村域空间布局,全力打造国家5A级村域大景区,不断拓展“两山”转化通道,真正实现村强民富、景美人和的幸福愿景。余村2017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776亿元,村集体经济收入41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378元。村民纷纷捧起“绿饭碗”,发展休闲旅游经营户40余家,年接待游客数达50万人次。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民主法治建设各环节。余村编制发布了全国首个《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县级地方标准和市级地方标准,填补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标准化的空白。实现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有标可依、有据可考、有章可循。
 
       将生态文明理念贯穿于村务民主决策全过程。坚持党员群众建议—村党组织提议—村务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村务决策“五议法”,定期研究村庄规划、环境整治、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重要事项。大到全村规划建设,小到自来水收费、垃圾桶管理,民主决策在余村蔚然成风,特别是先后关停矿山、水泥厂和竹制品企业、转而集中精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决策,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使绿水青山源源不断淌金流银。
 
(二)坚持“党建为核”,提升政治“领导力”
 
       建立党员民主议事清单。党支部按照党员先讨论、党员先带头原则,组织党员在每月主题党日对评先推优、发展党员、支部建设等情况以及重大党务、重大决策、重大财务等事项进行民主讨论商议,定期研究村庄生态环境建设、集体经济发展、村规民约、村风民俗等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问题,做到议事过程充分体现民主、议事结果充分体现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村内重大事项实施推进前置条件。
 
       建立党员责任落实清单。建立党员责任清单,组建环保宣传员、剿劣护水队、生态巡逻队等4支队伍共10人,全域设置26个党员责任区、26个责任岗,明确每名党员工作职责,定期开展“垃圾死角集中清”“水质监测随手拍”等活动。
建立党员党性体检清单。按照中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结合主题党日,每半年开展一次“党性体检”,采取支部点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的方式,对党员参训受训情况、生态实践情况、作用发挥情况等进行评议,纳入党员先锋指数考评,评议处置党性亚健康、不健康党员,全村党员干部实现自建村以来“零违纪”。特别是针对外出流动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等,落实“1+1”组团帮带制,采取在线学习、视频交流、送学上门等方式,进行专题辅导,针对性提升能力水平。
 
(三)坚持自治固本,提升群众“组织力”
 
       规范小微权力。以村民小组为自治单元开展“微自治”,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对包括村级招投标、宅基地审批、低保户申请等权力事项进行流程公开和全面规范。注重发挥村规民约自治功能,将垃圾不落地、文明餐桌行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放养家禽家畜、生活污水全部集中纳管等要求融入村规民约20条,使村规民约真正成为维护农村公序良俗、促进村民自治的“硬规范”和“硬约束”。
 
       规范民主协商。成立民主议事决策常态化协商机制“两山议事会”,通过民主恳谈、村两委商议、党员审议、村民代表决议和乡贤评议等一系列会商步骤和程序,做到事前群众当参谋、事中群众来监督、事后群众作评估,构建了大事一起干、好坏大家判、事事有人管的“村事民议、村事民治”基层治理新模式。
 
       规范村务监督。大力推进法律顾问法律监督、村监委专业监督和村民群众监督为一体的“三元监督”网络体系建设,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法律顾问除日常为村里提供法律服务外,对村级决策合法性进行审查,村里招投标项目都参与把关,提供法律审查意见。村监委对村里重大项目实施推进情况全程参与监督,对超过5000元每笔资金实施前置审核,村监委主任对每张票据和财务报表都要签字。建设美丽乡村村务公开法治在线云平台,村民在家通过电视就可以查村账,实现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内容“户户能点播”。
 
(四)坚持法治健体,提升治理“保障力”
 
       法治宣传凝共识。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为契机,全面打造高标准的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墙、法律图书角、法治学校等法治设施,村道两旁、村中长廊、农户围墙、路边侧石、休息长椅,随处可见村规民约、法治标语、法治漫画、法治谜语等,足不出户收看《王义说法》《竹乡警视》《法庭直击》等本土化普法节目,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成为村民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法律顾问助发展。村法律顾问主动融入村级事务管理,积极为村集体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诊脉把关”,帮助基层群众、困难群体“依法维权”。
 
       “三调联动”促和谐。通过12名村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坐堂问诊、3名公安民警担任“家园卫士”、设立“两山”巡回法庭等方式,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巡诊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五)坚持德治润心,提升社会“号召力”
 
       借助乡贤群体的力量。充分发挥德高望重的本土精英、功成名就的外出精英、投资创业的外来精英等10名乡贤力量,积极挖掘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党员、村民代表以及居住在村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等15名“法律明白人”,实现群众办事、矛盾调解、法律服务、信息咨询、致富求助“五不出村”,以乡贤榜样的力量,带动村民树立良好家风,塑造充满“正能量”的乡风文明。
 
       发挥民间团体的作用。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等民间团体的作用,采用道德教化、情理结合的方法不断推动乡风文明进步。如邀请道德评议会成员对村民在文明圈养、烟花爆竹禁放、限药减肥等方面的做法进行打分,对做法好、得分高的家庭给予奖励,激励了更多村民讲文明。体现家规家训的功能。在全县最早一批开展“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活动,全村280多户农家根据自家的家风教育制定了属于自己的“家规”,或制成竹匾,或制成书法作品,挂于家中最醒目的位置,提醒每一位成员时刻谨守家规家训,弘扬美好家风。村里还每年开展“最美”系列评选活动,每年评选表彰身边好人与新乡贤20余名。
(来源:浙江省/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
本文由浙江大学培训官网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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