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自治区政府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标志着我区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以下简称“高考综合改革”)正式启动。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21个省(市、区)分四批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广西作为第四批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省区之一,自2021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4年起,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后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高考综合改革后,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2024年起,我区统一高考考试科目包括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1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统一高考的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等级转换分数办法将另行公布。
我区高考综合改革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毕业和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主要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
2024年起,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普通类专业依据考生总分(含考生总成绩和加分分值),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总分及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