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培训学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浙大培训基地

0571-86971085
88273072

我国拟立法保障粮食安全!

发布日期:2023-08-07

  为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26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该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草案共11章69条,包括总则、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粮食应急、粮食节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记者从本次常委会会议了解到,当前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较好,粮食连年丰收,库存充足,市场供应充裕。与此同时,我国粮食需求刚性增长,粮食安全仍面临耕地总量少、质量总体不高,粮食稳产增产难度加大、储备体制机制有待健全、流通体系有待完善、加工能力有待提升、应急保障有待加强、节约减损有待规范等诸多问题挑战。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法,对推动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草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立足我国国情、粮情,着力构建系统完善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以及粮食应急、节约等方面突出问题,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切实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粮食安全领域改革成果,将经实践检验成熟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为推进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草案还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与土地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安全生产等法律、行政法规进行了衔接。

延伸阅读
推荐课程:农村现代化建设与耕地保护机制研究果园、农田创新管理与成本收益分析新形势下耕地保护与占补平我国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问题探析国际粮食供求形势对我国粮食储备的影响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利益协调机制分析我国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构建与完善粮食收购机制改革
 
(来源:新华网)
本文由浙江大学培训官网整理编辑发布
相关新闻
浙大培训 7014
浙大干部培训 分享

新闻分类

重点开班

MORE+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在浙大举办海外中青年侨领研习班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海南省贸促会在浙大举办外贸企业经营管理专题培训班

海南省贸促会在浙大举办外...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在浙大举办改革创新专题培训班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在...

四川省委统战部、工商联在浙大举办专题研修班

四川省委统战部、工商联在...

新疆社会工作部部长赴浙江大学培训学习

新疆社会工作部部长赴浙江...

FOLLOW US @ SOCIAL MEDIA

关注社交媒体上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