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高考综合改革在我省正式启动。9月1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任务、主要特点等进行介绍。记者获悉,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
在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方面,《方案》明确,我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合格性考试覆盖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个科目。
据悉,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具体实行“3+1+2”模式,“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其中,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1”即: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2”即: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方案》同时明确考试时间,合格性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上下学期末。普通高中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最多允许考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全部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从2024年起每年组织1次,与统一高考同期举行。普通高中学生在校期间只能参加1次选择性考试。选择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据了解,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从4门中选择2门)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在招生录取方面,自2024年起,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