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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9-07-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精神,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更好地服务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任务。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工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课,作为干部学习的中心内容。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学大纲,构建系统完备的课程体系。组织干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研读原著,学好用好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开设学制半年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修班,建立应知应会题库,开发一批教学案例和现场教学点。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网络平台开展学习。

       2.健全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干部脱产学习进修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完善理论学习考核激励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培训内容体系

       3.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组织干部认真研读经典著作,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4.着力加强党性教育。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培训、党规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党的宗旨和作风教育、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党史国史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世情国情党情教育、政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充分发挥党性教育基地作用,2022年前将全省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一遍。

       5.强化专业化能力培训。实施“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工程”。围绕“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总目标,聚焦八大发展战略,开展务实管用的专题培训。

       6.扎实开展知识培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建和哲学、历史、科技、国防、外交等方面学习培训,开展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知识学习培训。抓好总体国家安全观、风险防范化解、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侨务、金融、保密、信访、统计、城镇化、城市规划管理、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产权、信用建设、媒介素养、舆论引导、舆情应对处置、心理健康等学习培训。

三、优化分类分级培训对象体系

       7.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根据中央部署要求,举办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每年安排550名左右市厅级领导干部、1000名左右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组织100名左右县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到国(境)外培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省直属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统筹对本系统的市直属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培训。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加强对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

       8.机关公务员。每年安排600名左右省、市直属部门单位县处级干部到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培训,安排200名省、市直属部门单位机关优秀科级公务员到发达地区培训。继续组织山东—韩国京畿道互派公务员研修培训。省直属部门单位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处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市直属部门单位负责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科级以下干部的培训。对省直属部门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开展初任培训,抓好新遴选公务员培训。每年对新入警人员组织开展培训。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督促指导同级各部门各单位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省、市、县(市、区)机关工委每年举办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开展机关党务干部专业能力和优秀共产党员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

       9.企业领导人员。每年举办省管企业党委书记研讨班,组织省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每年安排200名左右省属企业管理人员到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培训,组织20名左右省属企业领导人员等赴发达国家、地区和世界500强企业培训,从省内企业选派3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管理人才赴国(境)外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国有资本监管部门和各国有企业根据职责分工,组织企业领导人员开展全员培训。抓好省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常委、执委中的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中小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

       10.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每年安排120名左右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开展示范培训,举办省属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培训班,安排100名左右省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到省级及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培训400名左右省属高校中层干部。省直属部门单位组织所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开展全员培训。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协调本地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加强统筹,注重对事业单位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11.专业技术人员。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各行业各系统开展全员教育培训;每年培训15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每年培训全省服务乡村振兴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1000人左右;组织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学会参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安排300名左右国家及省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参加培训,组织800名左右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参加培训。省直属部门单位、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所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12.年轻干部。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工程”,每年安排16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培训,组织一定数量的年轻干部和300名左右优秀选调生到省干部学院培训。每年安排60名左右党外优秀年轻干部到省社会主义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培训,选派3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党政人才赴国(境)外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接受系统理论教育和严格党性教育。

       13.基层干部。每年安排800名左右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到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培训,安排部分“千名干部下基层”人员和市、县(市、区)党委专职组织员参加示范培训,选派1000名左右村党组织书记到先进地区培训,举办各领域基层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每年对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遍,抓好其他基层干部培训。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将党支部书记轮训一遍,加强基层党务干部培训。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本系统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

       14.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工程”,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参加专题培训,组织县(市、区)党政正职到发达地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抓好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到省干部学院培训。2019年年底前实现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做好国家安排的对口支援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军地领导干部交叉培训和军队转业干部培训。

四、建强充足有力培训保障体系

       15.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加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渠道主阵地建设和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建设。实施“县级党校分类建设工程”,2021年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对全省党性教育基地实行目录管理。建设一批干部实训基地。

       16.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实施“干部教育名师培养工程”。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5年内将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师培训一遍。建立健全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和实践锻炼制度。深化拓展“名师送教”行动,对省级师资库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准入和退出、考核激励等机制。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省、市、县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中,领导干部讲课课时不低于总课时的20%。

       17.开发实用课程教材。开发一批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反映各领域理论和实践创新、富有山东特色的精品课程,组织编写针对性指导性强的各类培训教材。每年评审推介一批全省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和好教材,建立全省精品课程库和优秀教材库。在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建设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案例库。

       18.加速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持续优化升级“灯塔—党建在线”干部学习网等平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两个月以上学制的主体班,同步在“灯塔—党建在线”干部学习网组建“网络班级”。建立全省统一、分级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信息系统。

       19.巩固学风建设成果。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讲政治贯穿教学、科研、管理全过程。严格教师和学员管理。抓住关键节点开展学风督查。

       20.强化经费保障。各地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需要。财政困难的地方可以统筹使用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严格执行培训经费管理办法。

五、健全科学规范培训制度体系

       21.需求调研制度。把需求调研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与干部选拔、管理、监督各环节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与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之间的协调会商机制。

       22.组织调训制度。统筹制定年度调训计划,避免多头调训、重复培训。严肃调训纪律,实行调训情况通报制度,完善补训制度。探索“错峰”调训和分段式培训,以缓解工学矛盾。

       23.组织管理制度。推行培训项目负责制。健全落实培训机构集体备课、教学督导、全员竞课等制度。建立健全组织人事部门跟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培训管理者培训制度。

       24.考核评价制度。对培训主渠道1个月以上主体班次参训干部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记入本人档案。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干部学习网等,开展党的理论基本知识测试。鼓励和支持探索研究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成效考核办法。对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全程记实性评价。

       25.质量评估制度。2022年前对市、县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质量评估一遍。健全由项目委托单位、参训学员、培训机构等共同参与的项目评估机制和由学员、教师(或专家)、跟班管理人员、教学管理部门等多方参与的课程评估机制。

       26.工作督查制度。建立学习培训跟踪问效制度。将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应注意了解新提拔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7.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整体部署和工作规划。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要指标、量化指标要求和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或务实管用的举措。

本文由浙江大学培训官网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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