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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印发《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

发布日期:2024-02-20

       2023年12月31日,自治区党委印发《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全文如下。

       为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各民族干部队伍,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以提高政治能力为关键,以增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本领为重点,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更加系统深入、政治训练更加扎实有效、履职能力培训更加精准管用、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更加科学健全,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时代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

       二、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一)把牢主题主线,聚焦聚力、久久为功。完善干部理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重要内容,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教育培训计划(专栏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以集体研讨形式开展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中心组成员每年重点发言不少于1次;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课必修课,办好理论进修班、理论研修班;作为干部学习的中心内容,全面系统学、持续深入学、联系实际学。以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持续抓好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学习培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用好典型经验做法,通过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主题党课、调查研究、建章立制等形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走心。

       专栏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教育培训计划

       1.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围绕党中央召开的重要会议、出台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及时组织开展集中轮训。各地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抓好各级干部集中轮训。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开设学习专栏。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5年脱产进修计划。各地各部门统筹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各级各类干部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集中培训。

       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选调100名左右厅局级干部、100名左右县处级干部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新疆班参加培训,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每年举办4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进修班,培训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200名左右;每年举办1期县(市、区)长进修班,培训县(市、区)长50名左右。

       5.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每年举办2期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理论骨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修班。

       6.围绕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自治区每年举办10期左右“新时代新疆干部大讲堂”。

       7.用好第六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案例和中央组织部推荐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好课程、好教材;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组织编写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新疆实践案例。

       8.参照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学大纲,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完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课程体系,编制印发教学大纲;组织开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疆实践解读专题课,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色课程体系;牵头建设一批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新疆实践的现场教学点。

       (二)领悟精神实质,讲深学透、入脑入心。组织理论攻关和研究阐释,用好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援助支持和援疆省市(单位)优质资源,讲清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核心要义,讲清楚“两个结合”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讲清楚这一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讲清楚这一思想的道理学理哲理,教育引导干部正确认识把握这一思想的精神实质。把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研究阐释贯通起来,讲清楚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实质含义和内在联系。改进理论教学,推行“党校教师+部门单位业务骨干”集体备课模式,灵活运用专题辅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现场感悟等教学方式,增强理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定期举办党的创新理论教学研讨会,培育打造精品课程。组织干部原原本本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重要著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完善理论学习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厅局级及以下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测试制度,深化述学评学考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

       (三)注重以学促干,知行合一、推动工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引导干部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真挚为民情怀、高度历史自信、无畏担当精神,真正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引导教师联系实际教、干部联系实际学,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推行“领题调研学”,聚焦事关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问题,县处级及以上领导班子每年至少确定1个专题开展调查研究。

       三、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训练

       (一)明确重点内容,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党的理论教育,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把党性教育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突出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政治忠诚、民主集中制、反分裂斗争纪律和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强革命传统教育,深入挖掘人民军队进军新疆路、可可托海“功勋矿”、马兰“两弹一星”等红色资源的时代价值,引导干部践行胡杨精神和兵团精神;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实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计划(专栏2);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强化政德教育,开展家庭家教家风教育。

       专栏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计划

       1.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部署要求等纳入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内容,作为干部学习的必修课程。

       2.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会同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每年举办2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研讨班,培训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各50名左右;每年举办2期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专题研讨班,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100名左右;每年举办1期民族宗教理论进修班,培训县处级统战民宗干部50名左右。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专题培训。

       3.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每年在新疆师范大学举办1期新疆党政干部宗教专题研修班,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和乡镇党政正职30名左右。

       4.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会同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围绕文化润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反分裂斗争等需要,每年举办2期专题研讨班,培训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100名左右。

       5.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南疆五地州,每年在南疆五地州各举办1期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示范培训班,培训县(市、区)、乡镇(街道)少数民族干部250名左右;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依托地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低的基层干部进行2-4个月集中培训。

       6.鼓励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选派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赴对口援疆省市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插班学习,推进交往交流交融。

       7.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组织编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疆干部读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系列丛书,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程。

       8.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润疆、推进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3个研究中心,用好新疆社科院、自治区社科联和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加强理论研究阐释。

       (二)紧盯“关键少数”,提升政治能力。坚持把政治训练贯穿干部成长全周期,使干部的政治素养、政治能力与担负的领导职责相匹配。强化“一把手”政治培训,有计划地选调地(州、市)、县(市、区)和自治区部门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国家级干部院校和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参加专题培训。实施“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专栏3)。地(州、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2至3年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至少接受1次系统的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5年内累计不少于2个月。加强自治区部门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地(州、市)直属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内设机构负责人任职培训。重视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等的政治培训,每年选派500名左右有发展潜力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参加培训。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地(州、市),每年组织1000名左右人才开展国情研修。

       专栏3“一把手”政治能力提升计划

       1.围绕事关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适时举办厅局级主要领导干部和县(市、区)党政正职专题研讨班。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选派200名左右自治区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地县党政正职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参加专题学习培训,每2至3年轮训一遍。

       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定期选调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国有企业和高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提高政治能力专题培训。

       4.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每年举办4期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提高政治能力进修班,培训乡镇(街道)党政正职200名左右。

       5.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每年举办1期新任职自治区部门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地(州、市)部门单位党政正职示范培训班,自治区部门单位做好内设机构负责人政治能力提升培训,地(州、市)党委组织部统筹做好本级新任职直属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内设机构负责人专题培训。

       6.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定期对所属各部门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开展政治能力提升培训。

       7.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定期对所属各部门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开展政治能力提升培训。

       (三)突出年轻干部,加强政治训练。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突出政治忠诚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纪律规矩教育,加强优良传统作风和责任感使命感教育,强化斗争意识,综合运用理论讲授、政策解读、案例教学、现场体验等方式开展系统培训。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讲好“开班第一课”,安排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上讲台授课。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加强中青班学员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探索推行“政治辅导员”“导师帮带”制度,通过开展谈心谈话、讲党课、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充分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实施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强化计划(专栏4)。

       专栏4年轻干部理想信念强化计划

       1.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制定新一轮年轻干部培训计划。

       2.按照中央组织部要求,选派年轻干部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班参加学习。

       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选派30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中青班参加培训;各地各部门每年选派1/5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参加培训,5年内完成轮训。

       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抓好全区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

       5.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举办2期南疆基层公务员示范培训班,培训基层公务员100名左右。

       6.各地各部门用好红色资源,加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职培训和实践锻炼。利用新疆可可托海干部学院和自治区13个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年轻干部政治培训。区地两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中青班在新疆可可托海干部学院、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等开展分段式政治培训。

       7.充分利用援疆资源,鼓励支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组织中青班学员到援疆省市开展异地教学,邀请对口援疆省市中青班学员来疆开展研学,加强年轻干部学习交流。

       8.加大兵地互派学员培训力度,加强兵地教学资源共享。

       四、加强履职能力培训,增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本领

       (一)聚焦中心工作,明确培训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聚焦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安排,分层级分领域分专题开展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八大产业集群”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涉疆对外斗争、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等专题培训,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坚持“谁干培训谁”,打破级别、身份、领域限制,按照工作链条、产业链条、创新链条,精准选调与培训主题密切相关的具体谋划者、操作者开展同堂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加强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通识教育培训,重点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宪法和法律法规等知识学习培训,开展教育、科技、财税、金融、统计、保密、城市建设和身心健康等知识学习培训。加强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开阔干部视野。

       (二)发挥资源优势,拓宽培训渠道。自治区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干部履职能力培训计划,整合优质资源,多渠道多方面分类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形成“党校(行政学院)+行业系统培训机构+高校基地+网络培训平台+援疆省市(单位)培训机构”的多元培训格局。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主体作用,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发挥部门行业培训机构特色优势,开展专门政策解读、重点任务落实等专题培训;发挥国有企业培训机构作用,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治企兴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等专题培训;发挥区内外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学科专业优势,开展新知识新技能等专题培训;发挥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特色优势,开展基层干部实务培训;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资源优势,开展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培训;发挥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发挥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广覆盖、便捷化的优势,抓好履职通识培训;发挥对口援疆省市(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干部履职能力培训、基层干部实务培训。加强各类培训资源的审核把关,确保资源内容方向正确、科学规范。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干部在职自学。实施干部履职能力提升计划(专栏5)、基层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专栏6)。

       专栏5干部履职能力提升计划

       1.按照中央组织部调训计划,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选派一定数量厅局级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地(州、市)党政正职参加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举办的专题培训班,选派一定数量的地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有关部委共同举办的专题研究班。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在浙江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等高校举办2期新疆干部专修班,培训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100名左右;每年在区内外“双一流”建设高校举办12期“短精专特”履职能力提升班,培训自治区部门单位处级及以上干部和地县领导班子成员600名左右;会同自治区工信厅每年在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举办新疆经济管理、公共管理专题培训班4期,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160名左右。

       3.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每年举办2期厅局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实现对新任厅局级副职干部全覆盖培训;举办1期县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示范培训班,培训县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50名左右。

       4.根据“八大产业集群”建设需要,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牵头,每年分产业集群组织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培训区地县相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业务处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地县党政班子分管领导。

       5.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国资委,每年举办2期区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题培训班,培训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100名左右。

       6.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每年举办全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寒暑期读书班。

       7.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分行业举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培训班,每年安排不少于1/5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参加培训。

       8.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每年选调10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新闻和文化工作骨干到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9.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每年至少举办6期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区地县统战民宗系统领导班子成员;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举办1期全区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干部培训班。

       10.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每年举办2期专题培训班,重点培训地县政法系统领导班子成员。

       11.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有计划地调训自治区机关党支部书记,安排一定数量的机关党务干部参加示范培训。

       12.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每年选调一定数量的社会工作骨干和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两企三新”党建工作骨干到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培训。

       13.自治区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培训班,重点培训自治区部门单位和地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14.自治区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每年培训一定数量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落实好人社部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15.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主题,每年开展全区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培训。

       16.自治区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围绕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需要,依托商务部、区内外高校等培训资源,组织相关地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行业领域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

       17.各地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利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援疆省市(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等,开展各级各类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加强其他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培训。

       专栏6基层干部能力素质提升计划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基层干部参加中央组织部开展的示范培训;每年在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举办10期南疆五地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培训500名左右;每年在14个地(州、市)各举办1期基层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700名左右。

       2.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每年至少对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和分管党建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培训1次,组织新任职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及妇联主席赴疆外学习。

       3.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镇其他班子成员和乡镇所设的办、中心、站所干部,按照业务条线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新任村(社区)干部、新纳入村级后备力量,依托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进行集中培训;邀请区内外先进典型人物、优秀基层干部,开展基层实务实训。

       4.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社会工作部,每年至少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培训1次,对村(社区)其他干部每3年轮训1次,加强村(社区)后备力量培训。

       (三)突出实战实训,增强培训质效。强化实践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把准培训需求,加强培训设计,选优配强师资,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开展实战化培训。坚持“干而论道”,注重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和先进模范等授课,让懂政策的人讲政策、有经验的人谈经验、会方法的人教方法。自治区各部门单位业务处室负责同志就最新政策、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每年在行业领域内至少开展1次系统授课。紧贴业务实操,加大案例教学比重,把实践中鲜活生动的案例及时运用到教育培训中;运用情景模拟、桌面推演、工作复盘等方法,让干部在仿真情境中学习如何处理问题、化解矛盾、防范风险。加强案例开发和实训室建设,鼓励自治区部门单位建立本行业领域先进典型示范点,定期组织本行业领域干部学习观摩。用足用好援疆资源,分层分类分领域实施,每年选派1万名左右干部赴中央国家机关、中管企事业单位、对口援疆省市(单位)等跟班实训。

       五、推进培训资源建设,夯实培训保障基础

       (一)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坚持全区党校(行政学院)“一盘棋”,以教学督导、师资培养、质量评估为重点,强化上级党校(行政学院)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推进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整合区域培训资源、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优化党校功能布局,实现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办学模式整体优化、办学质量整体提升。在南疆五地州选取10所基础薄弱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试点推行自治区、地级党校(行政学院)“四帮一”包联工作机制,由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1名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1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和试点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所在地州党委党校(行政学院)1名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1名具有高级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共同开展包联帮带工作,精准指导、以点带面,提升全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治校水平。加强社会主义学院建设,推动办学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推进新疆可可托海干部学院和13个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特色化、内涵式发展,提升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发挥自治区高等院校学科专业优势,推动建立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加强各类党员干部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严控新设以党员干部为培训对象的培训机构。支持各地各部门联合开展培训,鼓励各培训机构开展区域协作交流,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享。自治区建立区内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库,发布名录,每年进行动态更新。自治区加强对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指导,开展办学质量评估。实施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质量提升计划(专栏7)。

       专栏7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质量提升计划

       1.各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要着力提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和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为主的理论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党性教育的实效性,编制完善党性教育教学大纲;推进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名师工程,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素质能力;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教学方式方法创新,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2.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定区地县三级党校(行政学院)基本培训方案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课程设置方案。

       3.自治区制定《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分类建设指导意见》,推进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机构建设、办学规范、基建规范、师资培训、质量评估等,形成共建共享的党校发展新格局。地(州、市)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牵头建立地县两级师资库,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在乡镇(街道)建立分校,加强业务指导和规范化建设。

       4.新疆可可托海干部学院和13个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深入挖掘利用红色教育资源,打造精品课程,优化教学路线,创新教学方法,培养优质师资,提升办学能力。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围绕爱国戍边、经济高质量发展、文化润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主题,分片区打造“伊犁-塔城-阿勒泰-博州”“乌鲁木齐-昌吉-克拉玛依”“哈密-吐鲁番-巴州”“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4条党性教育路线,形成联合共建、一体发展的党性教育新局面。

       5.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在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等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开展干部履职能力和通识知识培训。

       6.各地充分利用对口援疆省市(单位)资源,加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7.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校(行政学院)会同有关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办学质量评估,5年实现全覆盖,做到动态管理、优进绌退。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自治区人才发展基金单列专项,支持党校系统培养“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教学名师”“天山英才”。实施党校系统“四个一批”工程,推广“名师带徒”,建立“名师工作室”,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完善专职教师知识更新和实践锻炼制度,加强党性教育和业务培训。推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援疆省市党校(行政学院)名师进疆,开展重点课题研究、精品课程开发、特色学科建设、年轻教师帮带,分期分批选派骨干教师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对口援疆省市进修培训。自治区分类别分领域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注重在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援疆干部人才、优秀基层干部中遴选培养师资。自治区制定出台领导干部上讲台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授课。健全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把党校(行政学院)纳入年度绩效工资增量单位范围,建立党校教师管理体系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建立健全具有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师资准入和退出机制,合理优化编制设置,将更多编制资源服务于主责主业,提高教师占比。实施骨干师资培养计划(专栏8)。

       专栏8骨干师资培养计划

       1.每年选派100名左右党校系统骨干教师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参加师资培训,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每学期选派2名教师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对口教研部开展全过程访学。

       2.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依托人才发展基金项目,每年至少引进1名学科带头人。

       3.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每年举办6-8期地县党校教师培训班,实现5年全覆盖;每年单列招录50名左右地县党校教师攻读在职研究生;5年内以传帮带、跟班实训等方式培训50名左右地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一线骨干。

       4.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每学期选派1名教师到新疆可可托海干部学院支教,每年组织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定期组织教师到基层党校(行政学院)和行业部门进行实践锻炼,组织年轻教师到青年教师实训基地开展教学实训。

       5.实施全区党校系统“名师工程”,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学名师、学术名家推选,评选结果作为教师评先选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加强课程教材建设。用好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援助资源,组织开展党校系统集体备课,重点打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精品课程,形成有主线、有特色、有逻辑的课程体系。自治区组织开展精品课程评选、观摩活动,举办精品课教学示范班,5年内打造50门左右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建立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库,5年内向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推荐10门左右好课程。自治区建立全区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案例课程库,编写10本左右体现新疆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教材、读物;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时把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践中的最新成果、新鲜经验运用到教学中。

       (四)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将各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和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所需资金纳入各单位年度部门预算,保证工作需要。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各级党委可以使用留存的党费和援疆资金组织培训基层党员干部。财政困难地县、高海拔县市、抵边县市可统筹使用自有财力、上级相关转移支付和援疆资金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各级财政补助、援疆资金支持、留存党费补贴等办法,加大对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新疆可可托海干部学院和13个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现场教学点、实训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修订出台《自治区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使用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勤俭办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六、推动网络培训体系建设,提升干部教育培训数字化水平

       (一)推进网络培训平台建设。制定自治区干部网络培训实施意见,按照国家干部网络培训通用标准,健全干部网络培训标准体系。依托中国干部网络学院,扩容升级新疆干部网络学院。认真落实干部网络培训学时管理办法,探索实行平台之间学时互认。加强对干部网络学习成效考核,规范网络学习行为,并作为干部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组织开展平台建设、运行情况评估。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网络培训安全保障。

       (二)加强网络培训课程建设。鼓励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部门、企业、高校和对口援疆省市(单位)等发挥资源优势开发精品网络课程。改进授课方式,提高制作水平,丰富呈现形式,提升课程质量。严把网络课程政治关、质量关,规范讲授、制作、审核、发布和更新、退出流程。采取网络党校、视联网、“云课堂”等形式,推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和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优质资源下基层,实现资源共享。用好网络直播培训形式,增强现场体验感。实施干部网络培训提质增效计划(专栏9)。

       专栏9干部网络培训提质增效计划

       1.执行干部网络培训通用标准。加大《干部网络培训业务管理通用要求》等10项国家标准实施力度,落实好系统开发、功能规范、数据定义、课程分类等新国家标准要求。

       2.加强网络课程建设。提升课程设计、编辑、制作水平,开发图文、影音集成交互等多种形式的网络课程,向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推荐好课程。鼓励支持有条件的自治区部门单位围绕业务政策、重点工作开发网络课程,争取每个对口援疆省市(单位)每年援赠1-2门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产业发展相关的精品网络课程,纳入新疆干部网络学院平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教师根据教学需求开发网络课程应计入教学工作量。

       3.提升网络培训成效。探索创建网上研讨室、在线学习社区等,加强学员、教师间的互动交流。探索设置网上班主任、学习管理员等,完善学习督促、提醒等制度。探索分行业分领域设置学习专栏,提高学习的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干部网络学习完成情况及时督促提醒,每年进行通报。

       4.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应用。鼓励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应用,推动干部学习数字化、智能化。

       (三)加快培训管理数字化。自治区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干部培训档案,实现信息精准记录、标准化管理。加强大数据技术的运用,用好干部培训记录、培训需求、参训表现等数据,绘制可量化、可评价的干部“学习图谱”。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加快“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实现全区党校系统教研管理工作数字化。

       七、深化改革创新,整体性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活力

       (一)完善制度机制。完善需求调研机制,统筹干部、公务员、党员教育培训,加强组织人事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干部所在单位沟通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跟踪回访、听取学员培训需求,增强培训计划的针对性、精准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建立“组织部门主导、行业部门主抓、培训机构主办”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科学制定专题培训计划。完善组织调训机制,严格执行调训审批、报备等规定,完善点名调训和补训制度,实现科学、精准、有序调训,定期通报调训情况。各部门单位调训下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需报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批。完善兵地干部教育培训融合发展机制,常态互派学员,实现教学资源共享。除中央明确规定外,行业部门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课程,需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并选派师资配合开展教学。

       (二)改进方式方法。鼓励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综合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访谈式等方法,推行结构化研讨、行动学习等研究式学习。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中,探索翻转课堂、问题与反思研讨式课堂等方式方法,提升学员参与度、融入度。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每年举办1—2期教学方法运用示范培训班。

       (三)加强考核评估。在中长期班次中采取平时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程纪实管理、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计入学员个人培训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中长期班次学员,采取训后讲党课、专题汇报、调查研究等方式,促进学用成果转化。加强对培训机构、班次、课程的质量评估,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结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改进工作、提高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四)严格培训管理。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加强教师管理,重视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教师讲课、参加会议、接受采访、发表文章等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外出授课报批制度。加强学员管理,发挥学员党支部和班委会作用,严肃培训期间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学员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学风督查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学风学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五)注重理论研究。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围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课题,开展战略性、实践性专题理论研究,并积极向《干部教育研究》等理论研究平台推荐研究成果。

       八、强化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整体部署,作为巡视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履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抓好本规划的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本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抓好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二)创新理念方式。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集中精力研究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强化宏观指导、统筹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现由组织人事部门抓具体培训向抓统筹谋划转变;整合干部教育培训优质资源,实现由组织人事部门单打独斗向各部门单位齐抓共管转变;积极探索健全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实现由分散无序向系统规范转变;对干部教育培训全流程进行精细化管理,实现由粗放式培训向精准化培训转变;改变片面追求多办班、多培训干部的观念和做法,实现由重数量规模向重质量效益转变。

       (三)抓实基本培训。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分级分类、全面覆盖”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教育培训,把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着眼提升干部队伍整体能力素质,全面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培训,统筹推进党政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加强机关普通干部和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实现全面覆盖、全员培训。

       (四)严实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党组)开展巡视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过程中,要注重了解掌握规划实施情况。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建立调度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并通报有关情况。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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