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开辟了我国农村发展的新阶段、新时代,农村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地方一号文件相继出台,专家学者热议乡村振兴战略,各地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现路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在思想认识上首先转变,要对既有理论举措,再总结再提炼、再创新再突破、再完善再提升。
一、深刻把握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第一要义的深刻内涵,牢牢坚持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第一要义统领地位
人民日报指出“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指明了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深刻背景和必要性。乡村振兴战略是在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的前提下,对城乡发展变化形势做出的重大转折性判断,城乡关系不仅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统筹,更要城乡并重、城乡互促、城乡融合。
乡村不仅是产业上、职业上、身份上的范畴,更是地域上、时空上的范畴。乡村振兴不仅要农业振兴,更要乡村地域上所有人、所有产业、所有要素的振兴。乡村振兴不是不要城镇化,也不是放慢城镇化,是从过分偏重城镇化发展,向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并重发展转变,是从乡村不拉城镇化后腿到更好助力城镇化发展,是对科学调控发展资源、发展要素、最大化提升经济效率、社会发展水平提出的更高要求。乡村振兴搞好了有助于城镇化,保持快速城镇化也能够更大力度推进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要义是城乡融合发展。根本要求是重塑城乡工农关系,打破乡村发展束缚,释放乡村发展活力。最终目标是从农业占GDP比重降至10%以下并逐年下降、乡村成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包袱、乡村对城市依附式发展的现状下,将乡村打造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开辟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新空间,打造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新引擎,实现城乡双轮驱动、共同健康快速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任务,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并重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在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必须长期坚持,要充分认识,充足估计,至少要经过30年到本世纪中叶,城乡才能基本均衡,发展水平才能基本同步,新型城乡关系才能基本成熟定型,城乡才能高度融合发展。能否在乡村振兴战略思路中贯穿融合发展、体现融合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成败的关键。如果不能坚持融合发展,不能扭转依附式发展、被动式发展的地位,乡村发展会有局部改观,乡村振兴却难以根本实现,
二、努力形成融合发展的崭新体制机制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塑城乡关系,要坚持城乡对等而不等同原则,城市有城市的发展规律、发展特色,乡村也有乡村的发展规律、发展特色,两者既有区别,又有相似以及交叉领域,要努力实现和而不同、衔接紧密、选择自由、流动畅通、转换便捷、互为支撑、互相促进、有机融合的城乡发展格局。
融合发展的首要任务是补足公共服务领域短板欠账,着重补足教育、医疗、养老、文化、交通、住房、水电煤气热环卫等公共服务不足。要破解乡村走读、陪读困境,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推广建立家庭医生、全科医生体系,落实基础养老金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乡村公共交通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居民住房公积金制度,探索建立符合农村特点的水电煤气热等基础服务设施体系,公共服务设施管得好用的好,社会保障均衡覆盖,城乡公共服务水平逐步统一看齐。让乡村居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劳有所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居住的安心,生活的舒心。留得住本地居民,引得来外来居民,没有后顾之忧。
乡村振兴不仅要农业振兴,而且要更加全面的产业振兴。产业发展要跳出农业谋发展,既要一产兴旺,实现农业现代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又要大力引导促进工业、商业、服务业、高科技产业、新兴产业等在农村布局,实现百花齐放、百业兴旺,乡村市场经济再振兴。
要打破生产要素向乡村流动障碍。乡村振兴要防止农地非农化,但却不是要防止所有土地非农化,要避免房地产化,却不是要拒绝一切工商业。要在乡村配套规划工商业用地指标,为工商业能够在乡村落地提供空间。要结合三块地入市,探索建立集体用地土地出让金乡村分成制度。要探索建立乡村财税分成制度,理顺价格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多渠道筹措乡村振兴资金,强化乡村振兴资金保障。资金既要投向农业产业项目,也要投向乡村工商业项目,更要投向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要建立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机制,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一投放布局。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水平总比对和人均比对监测机制,保障乡村振兴力度逐年提升,逐步拉平与城市差距。
要在城乡人口相互流动基础上,从着重引导农村人口城镇化,向引导农村人口城镇化与欢迎城市人口农村落户定居并重,建立规范畅通渠道,扭转乡村人口净流出、乡村发展后继无人现状。适应农村人口外流、总人口减少与吸引新人口现象并存的需要,既畅通农村人口外流城镇化渠道,也畅通愿意到乡村定居创业新乡村人口渠道,同时处理好新乡村人口与原乡村人口关系,打造具有新时代人口结构特点的乡村振兴主力军,集聚乡村振兴人气,提振乡村振兴活力。
三、完善加强融合发展的组织领导
在党中央长期坚强正确领导下,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发生重大变化,取得积极进步。但是乡村相对弱势、局部日益凋敝的趋势并未根本扭转。根本原因在于经济社会发展体制体制主要围绕城市发展而建立,部门主要围绕城市发展而设,职能主要围绕城市发展而定,政策主要围绕城市发展而出台,涉及农业农村的只是各个部门的小部分机构、小部分职能,且各自为政,不成体系,形不成合力。各地虽然一直保持对农业农村的高度重视,但具体执行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弱化、虚化、分化、边缘化现象,农业农村组织领导体系形式多样,相对混乱。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决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重组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众多部门已经围绕城市发展而设,已经没有必要再设立专门的城工部。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起步关键阶段,面对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协调推动的现实需求,有必要也应当组建强力的、统一的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以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组织领导体系统一有力。
要厘清党委农村工作部门与其他党委、政府部门职责关系,调整充实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职能,增强公共服务、发改规划、土地、财政、人口、社会保障、基层治理、城建交通、产业项目等领域政策协调职能,引导各部门调整职能,从偏重城市向城乡并重转变,逐步构建起适应城乡融合发展、乡村振兴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职能职责体系,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积极总结经验,防止重蹈国内外失败案例覆辙,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营造优良政治环境,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有序实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