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 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9个月以来示范区建设进展如何?
2月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支持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情况。发布会上,浙江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孟刚,用五大关键词详解了示范区建设进展。
关键词一:使命担当
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根本遵循。浙江省委把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为全省上下最重要的工作,先后召开2次全会、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以及多次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深刻理解共同富裕的时代意义、核心要义、本质要求、目标任务和实现途径。2月7日是农历新年上班第一天,省委召开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推进大会,强调全省上下要勇担使命、塑造变革,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路子奋勇前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建设。
关键词二:整体谋划
构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四梁八柱”。浙江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第一时间出台《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聚焦四大战略定位,明确“四率先三美”发展目标和“七个先行示范”实施路径,明确56个指标到2022年、2025年的两个阶段性目标。为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我们制订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动态监测评价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工作进展。截至目前,省级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已出台了64个专项政策意见,形成了“共性+个性”的政策工具箱。总体看,浙江已初步构建形成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价体系。
关键词三:变革引领
通过组织变革引领社会变革。为实体化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浙江省组建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作为省委派出机构,与省发展改革委合署办公。建立会议推进、清单化管理、改革探索和试点推广、民情通达等四大机制,全力抓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比如,会议推进机制方面,我们已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和6次重点工作推进例会,边探索、边实践、边回测、边迭代,形成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1+7+N”重点工作体系和“1+5+n”重大改革体系,以数字化改革驱动制度重塑,全面形成“破竹之势”。
关键词四:改革创新
以重点领域改革牵引带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围绕打造共同富裕“改革高地”,浙江省先后梳理形成重大改革清单1.0版和2.0版,清单1.0版提出50项向上争取的改革事项,有45项已完成或取得实质性进展。比如国家教育部支持浙江将技工教育招生纳入高职院校招生和学籍注册序列。清单2.0版提出了37项自主创新的改革事项,正在逐一制定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比如,围绕建设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我省即将出台“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提出八大实施路径和九类群体激励计划。同时,我们坚持在试点中抓试点,为了鼓励基层创新突破,确定了首批6大领域28个共同富裕试点,形成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综合保障等一批以点带面的改革经验。
关键词五:上下联动
全力争取国家层面政策保障和改革授权。国家部委全力支持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截至目前,财政部、民政部等20个国家部委(单位)通过专项政策、合作协议、试点批复等形式支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围绕收入分配、公共服务、城乡融合、产业发展等领域陆续出台多个专项支持政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国家电网等13家央企(金融机构)出台行动方案或与浙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建筑等7家央企与文成县等7个山区26县创新建立“一对一”合作关系。国家各个层面的支持,给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注入了更加强劲的动力。
孟刚表示,下一步,浙江省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具体要求,以更加务实高效的实际行动推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着力为全国提供先行示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