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为区域融合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的“着力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着力推动内陆高水平开放,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着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等工作要求,为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能,为山西探索新时代区域融合发展新模式、新路径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全省上下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对接和融入重大国家战略,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一道,坚持互惠互利,在交通、生态、产业等领域务实合作,逐步形成以比较优势为基础,各展所长、优势互补、开放共赢的区域经济格局,加速构建区域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山西实现在转型中崛起、开放中崛起、绿色中崛起、惠民中崛起。
本规划依据《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我省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融合发展实现高水平崛起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省“转型出雏型”的关键期,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机遇,积极对接和融入重大国家战略,在全国产业分工调整中抢点布局,在区域经济格局优化中抢先定位,在更广阔空间下谋求优质资源要素支撑,在区域融合发展中实现山西高水平崛起。
第一节 合作现状
“十三五”期间,我省充分发挥区位、空间、能源、成本、营商环境等比较优势,主动对接并积极融入重大国家战略,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签署省际框架协议60余份,合作项目超5000个,产业发展互融共促、资源能源协同利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公共卫生联防联控、教育医疗共建共享迈上新台阶。
产业对接协作领域不断拓展。先后落地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软件开发云创新中心等项目,签署建设“数字山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数字政府、数字产业和信息惠民等方面展开了广泛合作。开展晋深两地农业产业合作,晋中国家首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14个合作项目落地。推进黄河金三角区域果蔬产业合作,成立区域产业供销联盟,设立“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智慧果蔬产业示范区”,开启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发展新模式。
能源开放合作水平不断深化。电力跨省跨区交易稳步推进,与北京、天津、河北、江苏等地达成跨省交易协议。持续加强与央企战略合作,签署《加快能源互联网建设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蒙西—天津南、晋北—江苏、榆横—潍坊等特高压通道建成投用,建设“5回1000千伏+1回800千伏直流+12回500千伏”晋电外送通道,外输电能力大幅提高。积极对接京津冀及雄安新区非常规天然气供应,推进输气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成立晋陕蒙煤炭交易中心联盟,积极探索“市场互联、交易互认、信息互通”的煤炭交易机制。
交通互联互通程度不断提高。大张高铁、郑太高铁建成投用,集大原高铁开工建设,雄忻高铁可研获批,太原与北京、石家庄、郑州、西安、呼和浩特等周边城市实现高铁联通。公路网覆盖规模不断扩大,“三纵十二横十二环”高速网和“七纵十四横”普通干线网体系逐步完善,出省通达性明显提升。“一干六支”机场布局基本形成,国内通航城市达到87个,太原武宿机场吞吐量突破1400万人次。推动晋郑、晋焦、晋济城际交通建设,有效促进毗邻地区经济、文化交流。
区域协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山西省科技重大专项支持我省与京津冀地区相关科研单位合作开展50余项攻关项目,推动科技合作水平不断提升。推进中国农业大学大同有机旱作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山西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创基地建设。深化与三大基础电信企业在数字经济,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合作,加快建设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建立分级数据标注产业集群,打造数据标注产业高地。
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稳步推进。持续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重点修复大清河、漳河等海河流域上游水系生态环境,保障京津地区清洁水资源供应。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不断筑牢京津冀地区绿色生态屏障。
教育医疗共建共享持续深化。高等教育合作不断深化,实施高层次专业化领导人员引进专项行动。支持省属高校与C9高校在科学研究、教师交流、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共建云冈学学院、清洁能源研究院等实体研究平台。依托山西白求恩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引入先进医疗技术,吸纳优秀医疗人才,输送优质医疗护工,推动实施区域内就医一卡通、门诊通用病例、双向转诊等合作机制。
第二节 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省正处于资源型经济从成熟期到衰退期的演变阶段,未来5-10年是转型发展的窗口期、关键期。进入新发展阶段,区域融合发展的机遇更具战略性、可塑性,挑战也更具复杂性、全局性。
从机遇看,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为激活我省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为我省推进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了战略机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加强山西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地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方面的合作,实现“六新”突破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和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山西率先探索中国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全国唯一一个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先行先试政策优势,为山西在区域合作过程中吸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
从挑战看,区域竞争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区域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区域协调组织合力还需进一步发挥,区域创新能力尚需进一步加强,资源要素跨区域整合难度较大,市场化程度需要进一步提高,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尚待构建,利益分享与补偿机制尚不健全,省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还需加强,与周边地区产业趋同现象明显,互利共赢、协调融合的利益共同体尚未真正形成。
综合判断,全省高质量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区域融合发展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十四五”时期,要树立内陆和沿海同处开放一线的理念,深度融入重大国家战略,全面加强科技、产业、人才、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领域务实合作,实现东融西联南承北拓全方位开放,全面开启高水平崛起新征程。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机遇,以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为统领,以扩大内需为战略基点,充分发挥我省的比较优势、区位优势,坚持互惠互利、务实合作,寻找结合点,抓住关键点,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全方位、深层次、多领域对接合作,将我省打造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成员,与长三角、大湾区高水平合作的示范区,与毗邻地区融合发展的先行区,国内文化旅游消费目的地,形成内陆高水平开放新体制,推动山西实现高水平崛起。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领。坚持市场化方向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畅通要素跨区域流动渠道。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规划引领,推动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融合发展新机制。
远近结合,协同联动。立足区位优势,破除区域融合发展的空间壁垒,深度融入京津冀,强化对接长三角、大湾区,深化与毗邻省份和沿黄省份合作,实现东融西联南承北拓全方位开放,形成协同联动发展新局面。
项目拉动,服务转型。坚持“项目为王”,围绕区域合作重点领域、重大任务,在创新驱动、产业升级、文化旅游、生态保护等方面谋划实施一批跨区域融合发展重大项目,推动我省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
互惠互利,务实合作。立足合作双方的比较优势,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融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主动性、创造性,寻找结合点,抓住关键点,推动务实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第三节 战略定位
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成员。紧抓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机遇,融入京津冀,对接京津发展战略,成为京津疏解功能承接地、科技成果转化地和文旅康养目的地。抓住京津城市功能疏解和要素外溢的有利时机,承接科技、人才和资金等先进生产要素,打造高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深化装备制造、通用航空、汽车、新能源、大数据、新材料、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等领域合作,保障京津对于优质农产品、清洁能源、旅游康养的需求,构筑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推动京津冀晋公共服务一体化,在与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展壮大。
与长三角、大湾区高水平合作的示范区。坚持“内陆地区与沿海同处开放一线”,统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对接长三角,携手大湾区,加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合作,推动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及新兴产业领域合作,完善承接产业转移合作机制,促进科技创新平台共建共享,深化人才交流务实合作,开展制度创新经验互学互鉴,共享区域合作发展成果。
与毗邻地区融合发展的先行区。深化推进晋陕豫、蒙晋冀、晋陕蒙等毗邻地区三个“金三角”合作,加强省际基础设施共建互联,探索资源要素跨区域高效整合、市场体系统一开放、合作协调组织紧密联动的机制,创新资源共享、产业分工协作、利益分配模式,增强协作发展竞争力,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打造毗邻地区融合发展先行区。
国内文化旅游消费目的地。深入开展“游山西·读历史”等特色品牌活动,不断夯实吃、住、行、游、购、娱全要素保障,深入贯彻“安、顺、诚、特、需、愉”六字要诀,形成旅游前—旅游中—旅游后消费全产业链,促进我省旅游业和旅游关联产业发展。积极培育旅游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热点,完善“互联网+”消费体系,推动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地线上线下互动、购物体验结合,让三晋文化旅游品牌更加深入人心,促进形成强大国内消费市场。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瓶颈基本消除,太原到国内主要城市3小时通达。产业合作更加紧密,力争产业合作协议签约额在2020年基础上增长30%以上,争取新申报创建1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或国家级新区,与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能源合作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以特高压为主体的电力外送网络更加完善。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与省外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合作,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创新中心等平台体系基本成型。文化旅游合作日益加深,省外游客在国内总旅游人数中的占比达到50%。人才交流进一步深化,全职引进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数量在2020年基础上翻一番,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共享机制基本建立。
到2035年,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形成,基本绘就交通强国山西篇章,进入全国交通强省行列。与京津冀地区联动发展、互利共赢的新局面全面形成,与长三角、大湾区形成优势互补的区域产业协作体系、公平开放的区域市场体系。一流创新生态构建形成,科技实力大幅跃升,成为全国重要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研发制造基地。山西文化旅游品牌驰名国内,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文化强省。城乡居民收入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品质多样化生活基本实现。
山西省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融合发展主要指标
注:1.通航城市的指标数值为面向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的航线条数和通航城市个数。
2.产业合作协议签订数是指以省政府名义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签署协议数。产业合作协议签约额是指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项目签约额。
第三章 深度融入京津冀,实现联动发展
紧紧依靠京津“双核心”,深化晋冀分工合作,打造京津冀重要保障基地和联动发展战略腹地,建设高端科技成果转化地、公共服务共享示范区,构筑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实现京津冀晋协同联动发展。
第一节 打造京津冀重要保障基地
坚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增进区域能源合作,推进农产品、旅游休闲等重点产业融合,加快形成配套完善、规模效益明显的协同发展格局。
建设京津冀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向国家争取规划建设山西—京津唐、山西—河北南网等外送电通道,提高晋电外送能力,扩大晋电外输规模。配合国家推进跨省区电力交易机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高区域电力市场一体化水平。支持山西省能源企业与京津冀企业在产品深度开发、生产智能化与数字化、市场开发等方面组建战略联盟。加快非常规天然气基地建设,稳步推进光伏基地、风电基地和其他分散式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建设,增加京津冀清洁能源供给。探索设立京津冀晋能源结构调整基金,探索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综合补偿机制。
打造京津冀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加强与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生态农业、智慧农业、功能农业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合作推进“种子革命”。优化提升农产品物流园布局,建设电商交易平台,畅通山西与京津冀农产品物流渠道,发展直播销售等电商新业态。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在京津冀设立农产品展示直销中心,提升晋字号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巩固服务于北京和天津“菜篮子”、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的地位,提高有机农产品、功能性食品等安全、绿色、高附加值农产品供应量,合作共建首都“大厨房”。
构建京津冀旅游康养目的地。塑造“康养山西·夏养山西”品牌,加快形成“一核两片、多点支撑”的康养产业布局,努力开拓京津冀康养产业市场。深化区域旅游合作,共同保护开发跨界旅游资源,推动实现客源互换共享、产品线路共联、旅游品牌共塑,协作开展“游山西·读历史”活动,让“华夏古文明·山西好风光”品牌走向世界。支持四地企业在文化创意、工业设计、动漫游戏、非遗文化传承、康养、会展等领域深化合作,促进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借助2022年北京冬奥会黄金发展期,合作推进冰雪经济。
第二节 建设京津冀联动发展战略腹地
把握国家发展数字经济战略契机,合作规划布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基础设施通达程度,加快打造京津冀产业合作聚集地,将山西建设成为京津冀向中西部地区辐射的战略支撑带。
建设环首都数据存储经济带。以宽带普及提速和网络融合为重点,统筹规划建设京津冀晋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发挥我省计算机制造基地优势,共同打造京津晋信创产业生态体系。引进京津冀大数据龙头企业和国家级、行业级数据库,在煤矿电力、空间地理、医疗健康、无人驾驶等领域形成一批国家级专业数据资源集。与北京大学操作系统实验室等合作打造山西“数联网”平台。加快建设一批重大项目,构建从数据存储到算力支撑的“新基建”能力。提高区域信息资源安全存储水平,提升共享与利用效率。依托山西区位适中、气候冷凉、能源充足、电价优惠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全力打造环首都数据存储经济带和中西部算力中心。
推进交通一体化建设。加强与京津冀在铁路和民航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衔接,有效推动轨道交通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层面规划,与北京协同推进北京—雄安新区、雄安新区—忻州高铁建设,形成能力充分的跨省通道。加快与河北省高速公路省际衔接,推进省际跨界通道互联互通。提升太原航空枢纽地位,推进大同、长治、临汾、运城等支线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朔州、晋城机场,与京津冀共同组成华北机场群,加快实现航运通达、全球直达。加强天津港集团与山西的合作,实现陆港、海港、空港“三港”一体推进。
共建产业合作聚集地。建设京津冀晋无障碍、规模化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与京津在信创、半导体、大数据、光电、新材料等领域深度合作,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效应。强化产业基础再造、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提升等领域协作,打造轨道交通、煤机智能制造、通用航空等国家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构建现代制造业产业体系。加强科技与信息、商务和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合作,推进京津先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山西制造业融合发展。积极对接京津冀自贸区,携手畅通京津冀晋物流通道,建立区域物流联动机制,打造联结京津冀和西部的现代物流关键节点与集散地。深度参与雄安新区建设,做好晋电、晋材和特色优质农产品保障供应,深化在城市建设、科技创新、生态保护等领域与河北省的交流合作。
第三节 建成高端科技成果转化地
以京津建设世界创新中心为契机,开展与京津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多层次多领域合作,共建科研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等创新平台,提高研发创新合力与科技成果转化效益。优化山西市场和制度环境,加大引进京津冀人才力度,推进资本市场一体化,确保先进要素高效利用。
构建开放型创新协作机制。营造创新生态,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合力打造京津冀晋科技创新共同体。依托山西省双创联盟,联合京津冀金融机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研究人员组建京津冀晋双创联盟,建立政企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推进京津冀晋创新链与产业链对接,实现产业协同创新。探索建立北京—天津—石家庄—雄安—太原科技走廊,推进人才、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跨界自由流动。创新京津冀晋科技合作模式,优化科技创新合作、成果利用和收益分享。推进科技研发设备和技术产权交易信息等资源共享共用,实现科技资源高效利用,将山西打造成北京“科技副中心”。
共建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山西省与北京大学科技创新基地,积极开展联合攻关。推动中央驻晋科研院所创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开展交流合作,推进山西综改示范区完善新兴产业链和创新生态链。加强京津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共建科研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型科技成果中试基地等。鼓励联合承担国家各类科技项目,搭建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助力山西综改示范区创建国家成果转化示范区。采取共建、托管、飞地等方式,提升园区科技协同创新能力。探索建立创新收益共享机制,鼓励设立创业、科技股权投资、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强化与京津冀国家级科研机构和创新平台的对接,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在晋转移转化。
建立开放共享人才市场。加强面向高层次人才的协同管理,探索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加强企业家、智库机构的交流合作。支持京津冀晋有关机构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引导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互认,推动人才资源互认共享。建立干部学习培训机制。实施就业辅助工程,切实改善人才创业、创新、生产和生活环境。采用“候鸟式”聘任、“双休日”专家等灵活用人方式,增强对京津冀人才的吸引力。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加强向京津冀地区劳务输出。
推进金融市场一体化。支持京津冀晋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机构协作与交流。合作投资高端装备制造、交通基础设施等产业,加强金融信息共享,协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引导京津冀晋地区企业按市场化方式设立合作基金,发展绿色金融和参与金融市场一体化建设。加强山西股权交易中心与北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间业务联系,协同推进山西企业上市挂牌,不断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鼓励北京市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投入山西“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等重大工程建设。
第四节 构建公共服务共享示范区
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持续深化山西与京津冀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治理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共建和谐平安京津冀晋。
深化教育领域合作。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交流培训机制,深化中小学校际交流合作。加强招生计划跨省调配,推动京津向山西省增加本专科招生人数。鼓励高校围绕优势特色学科、重点实验室、在线开放课程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和人才培养。推进职业教育合作交流,加强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建立面向京津冀区域市场需求的职业教育服务模式,壮大“工匠式”人才队伍。
加快医疗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北京优质医疗资源继续通过对口支援、共建共管、办分院等方式与山西共建医疗联合体或医院集团,支持北京重点医院专业特色科室入驻山西。加强京津冀晋医疗资源交流互动,共建居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实施区域就医“一卡通”,完善门诊通用病例、双向转诊、转检、会诊、联网等合作机制。建立高效远程医学咨询网络及远程医疗系统,开展区域远程医疗服务。建立急救医疗网络体系,实现急救网络互通和急救信息共享。推进建立重大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与信息共享机制。
协同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养老、医疗等保险和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制度,破除异地养老障碍。推动山西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京津冀跨省通办专区全面对接、深度融合,实现更多跨省事项“全程网办”,探索以跨省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的主题式套餐服务。建立健全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监管标准和服务体系,推动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结果互认。推进“三晋通”App和“北京通”App功能对接、数据共享,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指尖通办”。鼓励和支持京津冀晋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产城融合、风险防治、基层治理、智慧城市建设、城镇用地管控、工程建设标准化等领域开展深度交流和合作,促成一批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实践创新项目。
第五节 构筑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
坚持京津冀晋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一体化,立足碳达峰、碳中和重点任务,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用水保障、雾霾治理、废弃物高效利用等重点领域一致性行动,共同守护京津冀生态安全。
构建区域生态环境精准防治网。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标准、统一监测和统一执法,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网络化精准防治。围绕“两山七河一流域”,协同推进太原、大同、长治、临汾四大城市群林草生态建设,布局黄河流域北部生态修复区、黄河流域中部生态治理区、汾河上游华北水塔生态重建区、太行山北段生态建设区和中段生态恢复区等五大区域。积极落实《永定河生态用水保障合作协议》,全面推进“七河”、“五湖”和岩溶大泉生态保护与修复,共建跨省绿色生态河流廊道。加快实施华北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积极推动北京—张家口—大同、北京—阜平—忻州和北京—石家庄—太原生态廊道建设。合作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提高区域精准治霾能力与水平。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监测和联防联控,应对区域突发性生态环境问题。
创建生态绿色发展新模式。加强在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合作,共同实现绿色发展目标。打造非首都功能产业承接地,引进节能降耗、绿色生产的先进企业,深化清洁高效利用关键设备和技术合作。继续争取国家重大循环经济项目和财政资金支持,联合打造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向高效、高值、规模利用转变。探索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碳排放、碳中和、水资源使用和绿色产品认证等的市场化和一体化。
第四章 强化协作长三角,实现共赢发展
把握长三角地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的溢出机遇,依托重大开放平台和重点示范项目,积极推动承接产业转移,加强对接科技创新资源,加快接轨国际化营商环境,构建市场共建、资源共享、企业互动、产业互融、要素互补的合作机制。
第一节 加快承接产业转移
加快推进与长三角地区产业合作,促进优势互补,加大产业承接转移合作力度,构建产业转移平台,完善产业转移机制,提高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突出产业承接重点。推动装备制造业智能化升级,支持我省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装备、煤机装备、煤化工装备、农机装备、基础工艺装备、通航设备、智能制造装备等制造领域的合作交流,促进我省数字化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助力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的形成。支持长三角地区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在我省设立研发制造基地。加强新兴产业合作,围绕我省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相关企业对接我省培育壮大新动能专项行动计划,在我省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产业基地。加快与长三角地区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现代医药等新兴产业合作,鼓励两地企业加强产业配套协作,支持跨区域、跨所有制市场化重组,共同培育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数字经济领先优势,加强两地在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深入合作。
构建产业转移平台。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等国家级功能平台为载体,以产业园区为依托,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中心区工程机械、轻工食品、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升级转移,有序承接新型、绿色重化工业,积极承接高新技术产业外溢,力争骨干企业迁移布点、相关企业配套跟进、全产业链高质量承接。积极引进长三角地区的先进经验、管理团队,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发展“飞地”园区,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与长三角地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
完善产业转移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产业转移、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合作的成本分担机制、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利益争端处理机制,完善促进产业承接转移的支持政策。强化公共服务支撑,发展跨区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充分发挥长三角招商局、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建立区域间产业转移统筹协调机制、重大承接项目促进服务机制。
第二节 深化重点领域务实合作
加大科技研发合作力度,加强院校间合作交流,推动“双创”资源共享和平台共建,推动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促使长三角地区成为山西能源、农产品等消费地,山西成为长三角地区文化旅游消费目的地。
推动科技创新领域区域合作。推动跨区域科技攻关和科研合作,积极支持我省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等与长三角地区相关单位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半导体材料、大数据、云计算、通用航空、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加快推动山西农谷与长三角地区科研院所、农业科技企业合作。持续推进山西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与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合作进程,开展农业科技创新研发和产业孵化。鼓励两地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开展校校合作和校企合作。共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实训基地。推动“双创”资源共享和平台共建,鼓励和支持山西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在长三角地区建立离岸孵化器,搭建双创资源共享共建平台。鼓励、引导长三角地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积极参与山西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合作。
加快消费目的地建设。拓展能源市场外送合作空间,建设清洁能源供应基地。依托雁淮直流送电通道,扩大清洁电力外送规模,谋划新建晋电送浙通道,深化两地能源战略合作。充分发挥西粮东送(上海)推广服务中心功能,做好山西农产品东送的调研、宣传、展示、对接、推广工作,积极拓展山西特色农产品在长三角地区的市场。促进山西药茶产业合作,打造“山西药茶”优势品牌,推动实现茶企茶商和茶道旅游城市互助、融合共生的产业格局。深度开展文旅市场合作开发,加强提升与长三角地区各城市通达性与便利度,形成“快进慢游”、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网络。增强康养产业吸引力,提升旅游服务内涵和品质,吸引长三角地区企业投资山西康养产业。
协同推进对外开放。协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对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高水平开放平台,充分利用长三角地区国际贸易市场和国际结算便利,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加强对接长三角地区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战略,推动我省“内贸外运”航线、中欧班列与舟山港、连云港等相关港口对接合作。推进两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协作及互联互通,逐步拓展空中开放通道建设,加密我省与长三角地区航班。
第三节 复制推广制度创新经验
对标对表长三角地区先进发展经验,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民营经济发展、人才交流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积极搭建人才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引导长三角地区人才积极参与我省创业创新。
学习借鉴管理体制改革先进经验。借鉴“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制度创新,在重要河湖跨市级地域建立跨界水体联合河(湖)长制,复制推广长三角地区生态环境标准、环境检测监控体系、环境监管执法“三统一”制度,逐次推进区域卫生监督联动执法工作。借鉴长三角地区体制机制创新的成功经验,推进我省“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地方征信体系和地方征信平台建设。加快在我省复制推广长三角地区成熟的改革试点经验,积极争取与长三角地区合作承担国家改革试点任务。
促进民营经济合作发展。借鉴长三角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机制和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的先进经验,完善我省民营经济法制化发展环境和融资服务、创新服务、市场服务、创业服务、人才服务等体系。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与长三角地区重大经贸活动,积极对接关联企业、对接行业领军企业,实现精准对接,以商招商。邀请长三角地区优秀企业来晋考察投资,参与晋商晋才大会、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等重大活动。遴选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长三角地区社会资本投资运营。鼓励两地民间资本开展合作,设立股权投资机构等。支持我省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上交所上市融资。
加强人才交流合作。共享人力资源,加强两地人力资源服务合作,建立跨省(市)人力资源服务联盟,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共享与服务对接机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积极引导双方高端人才参与两地创业创新。鼓励和引导长三角地区院士、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支持我省产业和企业发展。建设技工人才培养基地,与长三角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定向委培合作。以市场化运作模式搭建以服务长三角地区企业为主的劳动力双向交流基地。共同推动两地智库之间深化合作。围绕能源革命、项目建设、创新生态、国资国企改革等工作,精准选派干部到长三角地区学习培训。
第五章 精准对接大湾区,实现协同发展
把握大湾区建设国际一流湾区的溢出机遇,聚焦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等关键领域,务实推进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推动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
第一节 加强数字经济合作共享
协同共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紧盯大湾区全球大数据硅谷和国际数据经济创新中心建设,联合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共同推进5G网络建设,支持电信运营、制造、IT等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开展技术、设备、产品研发、服务创新及综合应用示范。加强与大湾区先进制造业及科技创新对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联合大湾区优秀企业共同建设创新中心,以信息技术推进山西产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增强信息服务供给能力,共同推进“数字山西”建设。积极推进以“互联网+先进制造业”为特色的工业互联网发展,联合打造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共同推动重点领域智慧应用。联合发展基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专业化服务,提升各领域融合发展、信息化协同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发挥大湾区智慧产业与大数据领域的品牌、服务、市场拓展优势,重点推进山西省疾病防治、公共安全、新型城镇化、文化体育等重点领域技术集成和应用,大力开展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等重大产品攻关与集成应用。充分借鉴大湾区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技术融入社会治理方面经验,提升我省社会治理水平。
合作推动建设智慧城市。联合实施智慧城市重大科技专项,利用大湾区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以及绿色低碳技术,赋能城市安全、管理、经营和服务环节,合作研发应用AI智能安防技术、超高清视频直播技术、5G+AI智能无人驾驶技术以及绿色低碳技术,建立5G+智慧城市,打造管理数据化、应急主动化、设备智能化、服务精准化的智慧城市。围绕城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建设基于人工智能和5G物联的城市大脑集群。
第二节 推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
共建共享科技创新平台。对接大湾区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共享体系,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共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创新研发平台。吸引大湾区高水平科研平台在晋建立分中心。探索在深圳、广州等创新资源集聚地设立离岸科创平台,积极建设大湾区离岸创新联盟,发展“科创飞地”。建立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和利益共享新机制,推进山西粤港澳大湾区异地孵化中心建设,借助粤港澳大湾区的人才、科技、产业优势,促进更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落地,推动山西综改示范区产业化发展。积极对接大湾区网络货运、数字零售、跨境电商等平台,形成千亿级平台经济集聚区,支持潜力企业成为独角兽企业。
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依托重点科研机构、高校、科技型企业,建设开放型科技成果中试基地,推动大湾区科技成果在我省转化。将大湾区高端创新创业资源引入山西智创城,促进智创城发展壮大。积极搭建能源科技成果应用场景,鼓励大湾区企业承担山西重大原创能源技术成果产业化试验,通过共建创新联盟等多种方式促进能源科技成果应用转化。
携手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中医药等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加强与大湾区等地院校和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合力提高山西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建设,围绕煤矿信息网络、智能感知技术、煤矿大数据、生态合作等进行联合科研攻关,促进山西由能源集中向技术输出转型。加强与大湾区干部人才合作交流,对大湾区优秀高端人才来晋工作,在安家落户、子女教育、职称评审、课题申报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发挥山西粤港澳大湾区异地孵化中心作用,吸收更多的企业和人才,加强产业前沿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引入,促进技术转移扩散和落地应用。
创新产业园区共建体制。与大湾区合作共建产业园区,承接大湾区产业转移。推进园区管理与日常运营相分离,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园区部分或全部事务委托给广州、深圳成熟开发区或第三方专业化管理团队,提高园区专业化和市场化运行水平。
第三节 促进服务业重点领域交流合作
加快跨境电商服务合作。加强与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交流对接,积极引进大湾区跨境电商平台、物流、支付企业。以中国(太原)、中国(大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为载体,联合打造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的跨境电商创新区、集聚区和示范区。推动山西跨境电商企业借助大湾区国际航班出口货物。围绕山西小杂粮、干鲜果、药材、牛羊肉等特优农产品,联合建设加工配送、交易展示、冷链仓储、信息平台等农产品供应链平台。
推动绿色金融对接合作。搭建双方融资对接平台,互设金融机构,联合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创新。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深化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推动标准互认、市场互通,深化绿色债券市场、绿色产业投资、绿色产业资产证券化、绿色信贷业务、绿色企业上市等方面合作。参与建立碳市场跨境交易机制,打通碳市场境内境外交易渠道。与广州、深圳、上海等联手搭建涵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环境信息、绿色产业等在内的全口径“涉绿”信息共享平台。
推动文旅康养交流合作。加强创意设计、影视、动漫游戏、音乐、文化、康养等领域合作,支持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来晋发展,加快文旅、养生保健、医疗、康复养老及信息服务等产业融合。鼓励和支持大湾区大型养老产业集团以独资、合资、合作、并购等多种形式在晋兴办养老机构,推动康养产业发展。重点推动与广东共建综合性医疗健康数据管理和健康服务中心,建设一批互换式、候鸟式、旅居式养老联合体。
促进与港澳交流合作。借助山西艺术节、山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平遥国际摄影大展等特色品牌节庆活动和涉港澳文化交流特色品牌节庆活动,积极开展文化艺术交流。积极参加在粤港澳大湾区举办的大型文化旅游展会,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旅游推介活动。支持更多优质绿色产品进入港澳市场,开展“品尝三晋产品,品味三晋文化”活动,扩大干鲜果、药材药茶、旱作农产品、酿品等山西品牌在港澳的知名度、支持度、美誉度。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及农业领域对接。聚焦会展、咨询、软件、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共建若干较强综合竞争优势的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引进和培育大湾区专业的会展主办机构、服务机构,打造山西专业化、国际化会展品牌。支持更多绿色优质农产品开展“圳品”认证,推动山西农谷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优品质、更好品牌打造大湾区的“米袋子”“菜篮子”“肉盘子”,推动山西省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高质量发展。山西农谷与深圳国际食品谷加强“两谷”在人才、科技、项目和资本的双向互动,实现“双谷联动”,促进大湾区和山西农业食品产业的有机融合。开发适合大湾区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山西药茶行业技术研究与应用,联建药茶专家工作站等产学研合作平台,与药茶企业协作建立药茶技术创新基地,开展药茶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形成药茶科研、成果转化、制茶、药茶衍生品、销售的全产业链模式。
第六章 务实合作毗邻区,实现共融发展
加强与毗邻地区务实合作,探索要素跨区域高效整合、市场体系统一开放、合作协调组织紧密联动机制,创新资源共享、产业分工协作、利益分配模式,打造毗邻地区融合发展先行区。
第一节 融入中原城市群及关中平原城市群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与合作。依托郑太高铁,促进晋豫融合。打通晋城至新乡高速公路出省口。推进太焦、阳涉、邯长等省内繁忙路段扩能改造和复线建设工作。加快晋城民用运输机场建设。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与中原城市群互联网、云计算等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联合打造智慧城市群。
推进产业联动发展。加强晋城等市与中原城市群在煤炭、煤层气等能源上的产销合作。以城际公交为纽带,进一步拓展郑州、安阳、晋城、长治、平陆、三门峡在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领域合作。充分发挥“旅游+”“+旅游”优势,构建现代山地旅游产业体系,联合打造南太行—王屋旅游“金线”。支持临汾、运城加快融入关中平原城市群,聚焦科技教育、资源环境、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公共服务等领域,加强与西安、渭南等城市合作,进一步提升临汾、运城等重要节点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对城市群发展的支撑作用,促进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
深化贸易金融科教合作。积极融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促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和投资贸易便利化体制机制创新。深化通关一体化改革,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覆盖。支持晋城市利用兰花保税物流中心对外开放平台,加强与郑州等中心城市合作,推动晋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搭乘郑州中欧班列,扩大中欧贸易进出口业务。构建中原城市群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共建区域基础性、前沿性、共通性技术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第二节 深化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建设
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拓展向西安等“一带一路”重要物流通道延伸干线,合力打造陇海铁路、煤运南通道(侯马—月山铁路、侯马—西安铁路)和大运(大同—运城)高速、蒙西(内蒙古—江西)铁路“两横两纵”发展轴,促进经济要素向轴带集中。加快建设高标准口岸,完善开放口岸平台,加快建设运城支线机场,推动运城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
建设公共研发平台和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推进韩城—河津—万荣、灵宝—潼关—芮城、侯马—新绛—曲沃三大次区域合作圈,逐步实现域内资源共享、能源共享、交通共享。依托工业园区、产业基地,联合建立公共研发平台和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推动区域政务网、视联网、物联网互联互通,共建区域信息网络体系和交流平台,打造跨区域、跨行业、跨业务的“数字黄河金三角”。
推进区域制造业基地建设。充分利用黄河金三角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的政策机遇,承接区外产业转移。推进组建铝、镁、钢铁等产业联盟,支持铝、镁、黄金、钼及其他稀有金属深加工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合力承接发展装备制造业,促进碳基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共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打造集设计、研发、制造、服务于一体的汽车产业链和铸造—机加工—零配件—总成件—整车—汽车后市场全产业链条,加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建设区域装备制造业基地。
联合培育区域共同市场。共同推进粮果菜畜等优势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高标准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区域特色农业品牌建设,建设一批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培育一批质量安全追溯标杆企业。依托山西(运城)国际果品交易博览会、黄河金三角(曲沃)国际果蔬博览会,建设并完善农产品出口平台,推进区域特色农业品牌共建共享。积极发展集智能交通、智能枢纽、多式联运于一体的智能物流体系,引导物流资源、物流企业跨区域整合,建立区域物流联盟,建设一批综合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中心,共同打造黄河金三角陆路口岸。合力开拓旅游市场,联手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共建黄河流域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带和黄河文明传承创新区。联合建设区域性公共卫生防疫中心、休闲度假疗养基地,探索综合医养模式,开拓黄河金三角康养市场。
推进重大项目库建设。依托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梳理合作项目,提出合作项目的规划构想,建设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重大项目库,推动区域合作项目落地实施。
第三节 拓展蒙晋冀(乌大张)合作空间
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建设以高铁线路、城际快轨和高速公路为骨干的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形成“半小时”经济圈。加快推进三地国道省道干线和县乡公路全面联通,完善区域交通网络。建设北方物流枢纽区域,融入乌兰察布经二连浩特联通俄蒙欧新通道。搭乘乌兰察布中欧班列,扩大中欧贸易进出口业务。
推进区域产业联动发展。加快大数据、农牧业、物流、康养、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对接合作。联合打造华北区云计算产业支撑中心、全国云服务业务承接中心和备份中心,吸引现代信息服务业向本区域聚集。发挥区域农业、畜牧业优势,大力发展马铃薯加工、肉类加工业等,延长加工链条,建设区域性绿色农畜产品品牌基地。共同推进京津康养休闲基地和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联合举办大型文化体育会展交流活动,共同服务北京—张家口2022年冬奥会。协同共建医疗产业园区。
强化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共同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强化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推动制定大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合作协议。推进万家寨引黄工程共建,规划研究在向大同输水的北干线基础上,延伸通往张家口的支线,合作解决缺水难题。
第四节 推进忻榆鄂区域协同发展
建设区域产业联动与合作平台。加强省际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建设发展规划的衔接,打通区域内支线铁路、公路和出口路,建立道路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加快大宗商品物流集散地建设,搭建农牧区双向流通综合物流平台,使忻州成为联结东西、面向陕蒙开放的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合力打造生态、文旅、能源“金三角”,加快沿黄生态、经济、文化走廊建设。
推进区域能源合作。坚持煤电油气风光氢储并举,加强煤炭、非常规天然气等领域合作,共同开展能源综合高效、绿色低碳开发利用。围绕陕京一线、二线、三线等重点工程,共同服务西电东送、西煤东运、西气东输等能源通道建设,打造面向全国、重点服务京津冀和雄安新区的能源保障基地。支持建设国家级功能平台,加快以清洁能源、煤油气精细化工为核心的能源化工产业集群高端化发展,合作打造能源区域合作引领示范区。
推进跨区域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区域性杂粮产业化发展创新联盟,合力开展特色农副产品优势区创建。发展集中连片设施农业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培育乳肉绒果蔬等一批著名、驰名商标和特色农牧业品牌,建设面向京津冀的绿色农副产品、特色食品饮品供应基地。
加强黄河两岸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加强晋陕两省合作,建立黄河两岸水质数据共享机制,共同推进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建设的前期工作。深化晋蒙两省(区)合作,合力开展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水土流失联防联治,协作推动万家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共同加强水库上游沿河工业企业排污监控,全力推动两省(区)水源保护。
第五节 加强与沿黄省区交流合作
加强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完善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和预警应急体系。依托现有水资源保护机构,协调推进上中下游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共同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作机制,完善水资源长效补偿、生态保护补偿、资源开发补偿等省际利益平衡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
强化产业发展合作联动。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下,立足各省(区)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深化跨区域产业分工合作,推动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搭建产供需有效对接、产业上中游协同配合的合作平台。运用“区域链”App,促进信息交流和产业协作。充分发挥晋陕豫黄河金三角等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作用,提高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能力。
推动科技创新合作。聚焦水安全、生态环境、水沙调控等重点领域,联合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和科研技术攻关,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黄河流域农牧业创新工程,在生物工程、育种、旱作农业等方面取得技术突破。支持共建区域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金,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推动建立流域高校创新发展联盟和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构建服务全流域的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共享机制。
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共同推进5G网络建设,强化流域数字中心节点和网络化布局,提升流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水平,共建“智慧黄河”平台。优化提升既有铁路,强化跨省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建设,加快形成黄河流域现代化交通网络,为推动黄河“几”字弯都市圈协同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共同探索在黄河干流适宜河段实现旅游性通航。共同推进煤炭、电力、油气等跨区域能源互联工程建设。
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共同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打造黄河文化标识体系。强化区域间文化资源整合利用,共同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带和红色文化旅游走廊。联合实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提高黄河流域革命文物和遗迹保护水平,加强同主题跨区域革命文物系统保护。大力保护黄河流域戏曲、民俗、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开展黄河文化旅游品牌短视频展演活动,打造沿黄省际文化交流合作品牌。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区域融合发展全方位各环节,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山西省促进与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落实重大事项,全力推进山西省区域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各部门及省政府驻外招商局要密切配合,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市在区域合作中的主体作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研究解决区域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区域融合不断深化。
完善引才机制。启动“万名高贤入晋行动”,在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地区设立招才引智工作联络机构,加大山西引才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山西引才政策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优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环境,集成人才服务资源,建立人才服务联盟,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专业化、系统化、个性化服务。
搭建合作交流平台。各市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地市,主动建立友好城市,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鼓励成立多种形式的城市联盟。建立山西与各区域省级定期合作交流机制,促进高层交流互动。组建跨区域人力资源服务联盟,构建人力资源信息共享与服务对接机制,落实工作措施,强化责任目标,推动我省劳务输出更快更好开展。各市为辖区重点企业制定招商引资图谱,明确重点方向、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发挥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激励作用。建立市场化、社会化推进机制,充分利用中介机构和民间组织的协调网络和优势,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非官方组织在协调和推进区域间企业、政府合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帮助异地山西商(协)会发展,建立异地山西商(协)会区域性联盟合作机制,凝聚晋商晋才力量,服务山西与各区域融合发展。搭建“新晋商”回乡投资合作平台。
第二节 优化营商环境
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全省域营商环境评价范围,实现全省县级行政区全覆盖。深化市县两级及省级以上开发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打造全新集成审批流程,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各类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提升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创新监管模式,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数治能力。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明晰政商交往红线和底线,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以企业重大关切为出发点,建立健全企业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帮扶和支持机制,拓展政府靠前服务范围,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建立诚信履约机制。对各类市场主体保持平等保护、公开公正、诚实守信。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推动企业信用建设,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增强投资信心。
第三节 强化监督考核
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本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政治担当,鼓励大胆创新、主动作为,以重点责任落实带动全面责任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认真测算基础上提出部门量化目标,在落实上下功夫,在制度上强保障,分阶段、分项目抓好目标任务落实。
强化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建设过程监管,抓实抓好具体项目推进。依托规划建设项目,做好协调服务,加快推进各类项目落地实施、完工投产达效。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调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建立推进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推动规划各项指标和任务的落实。完善监督机制,鼓励社会传媒和公众有序参与区域规划与区域政策的实施和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推动区域融合发展,促进高水平崛起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