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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行政审批市县层级一体化改革

发布日期:2019-12-13

       作为全国首创、全省率先开展的“一体化改革”试点,嘉兴市从2013年上半年开始筹备,10月开始实施,至今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下放市级审批权,减少审批层级,缩短审批链,建立市,县(市、区)两级扁平化、一体化的新型审批制度。除跨县(市、区)审批事项、涉及重大社会公共安全审批事项和因无对口承接部门而无法下放的审批事项外,其余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去年年底,嘉兴市南湖区企业开办实现全流程“一件事”一日办结,跑出全国最快速度。今年6月初,南湖区又实现审批创新,在全省率先实现企业注销“一件事”便利化办理,促进市场“新陈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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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市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的基本内涵是:以打造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全面下放行政审批权,减少审批层级,建立扁平联动、协同监管、权责一致的市县两级一体化的新型审批制度。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通过行政审批的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打造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实行行政审批市县同权

       把原来由市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直接下放、委托下放、调整审批权限、延伸机构、初审权下放等放权方式下放给县(市、区)实施。

       1、全面下放审批事项。除跨县(市、区)审批事项、重大社会公共安全审批事项和因无对口承接部门而无法下放等审批权限外,其余全部下放,并要求市级部门不能只下放初审权,截留终审权。对于法律、法规明确不能授权和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如对于国务院设定的、授权设区市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采用延伸机构、前移服务窗口的方式在县(市、区)设立专门受理点(窗口)办理,针对无法采用此方式的情况,采用受理审核权与批准权分离、受理审核权下放的方式,并使用统一审批系统,实现网上审批。对于非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要求一律下放。对于确实无法下放的,由市级部门提出充分理由并经批准后,采用延伸机构、延伸服务窗口或审核权与批准权分离、审核权下放、网上审批等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2、全力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对县(市、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尤其是对一些审批专业性强、程序复杂的事项,使县(市、区)科学高效行使审批权。
       3、全局建立准入机制。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建立事项准入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市级不再设立新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如果按照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设立的,须举行听证会,经过专家审核、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最后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确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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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进行政审批扁平化运行

       加强县(市、区)承接能力建设,推进市、县(市)两级审批扁平化、一体化。

       1、深化“集中审批”。继续深入推进“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中心’集中和审批部门进驻‘中心’的人员到位、授权到位”工作,做到“应进必进”,加强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将审批事项办理“受理、审查、审核、审批”四个环节,减少为“受理兼审查、审核兼审批”两个环节,提高“一审一核”比例。
       2、加快“流程再造”。对审批环节较多、流程繁琐的工业投资项目进行了包含政府审批、中介服务、法律公示在内的全流程优化,优化后其审批环节从35个减少为14个,审批时间从236个工作日减少为91个,审批效率提速65%;实行比较竞合机制,实现归并办理,按照全省的要求,部署开展三联动审批,创新联合测量、联合竣工验收和证照联合办理制度,探索对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从“多证联办”提升到“多证合办”;实行简约办理机制,实现即来即办,市国土资源局推出个人土地登记发证即时办理的创新举措,办理时间从平均15个工作日缩减到30分钟。通过强化部门协同、数据共享,平稳实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工作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降低行政成本、激发行业创新活力;通过“一窗受理”,市场准入类新设企业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提速为3个工作日内办结,工业备案项目从取得土地到施工许可由原来的45天缩减为现在承诺的15天,产权办理和抵押登记提速3倍以上……

       3、完善“三制联动”。完善以“联审制、模拟制、代办制”为核心内容的“三制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实施“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工作制度;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代办服务网络,为投资项目审批提供无偿的全程代办服务。
       4、创新“审批方式”。海宁、嘉善在全省率先开展核准目录外不再审批改革试点,推动了政府职能由重审批向重服务和监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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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构筑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建立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1、强化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嘉兴市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权力下放、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以制度保障改革顺利推进。目前,已出台《嘉兴市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运行实施办法(试行)》、《嘉兴市加强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等11个配套制度,确保权力下放到位的同时,同步加强监督管理。
       2、强化审批部门规范管理。首先是对日常运行加强监管。及时将审批环节、审批流程、审批部门和办理人员以及办理进度在网上公开,并加强电子监察和全程监督。其次是对下放的审批事项开展评估和强化监督管理,通过听取汇报、走访业主、案卷评查等方式,深入分析和评价一体化改革的绩效和存在问题,确保下放事项运行过程中的合法性、时效性、严肃性、规范性。再次是强化“总量调控超量叫停”和审批备案制度应用。
       3、强化市场主体日常监管。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原则,全市所有行政职能部门都按照自身监管职能,制定了详细的监管实施细则,着力构建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机制,实现从以审批为重心的“门槛式”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提高监管效能。
       4、强化中介组织监督管理。成立市清理整顿规范审批服务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出台《嘉兴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涉批中介机构强化监督管理,推进中介机构改进服务、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平湖市涉企中介服务超市有效地解决了中介机构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实现了中介服务的四个转变,即存在形态从松散型到集合化的转变、经营方式从随意性到标准化的转变、社会影响从隐性型到透明化的转变、经营方向从垄断性到开放化的转变,优化了中介服务资源配置,有效提高了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行政审批高效运转。

延伸阅读
推荐课程:《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的创新理念》《审批服务事项颗粒化分解+标准化改革》《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以“最多跑一次”理念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与事中事后监管》《“放管服”改革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杭州“城市大脑”运营及政务大数据实践分享》《政府治理现代化:从碎片政府到整体政府》等
 
(来源:浙江省/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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