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培训学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浙大培训基地

0571-86971085
88273072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系列十八 | 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9-25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发布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的重点项目之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还专门发布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并给与多项政策支持。
 
关于印发《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3月18日
 
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数字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和供给,助力全省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大数据、智能制造、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实施规范化培训和专业技术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卓越工程师队伍,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数字人才高地,为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力争到2030年底,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才5万人以上,进一步夯实壮大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二、培育对象
 
       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数字技术领域国家职业标准的人员,均可参加相关职业培训,申报相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三、组织管理
 
       (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和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相关工作的宣传推动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培训机构目录的省内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明确的规定要求,实施规范化培训。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培训合格证书。
 
       (三)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目录的评价机构,对培训合格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考核均合格的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进行查询验证。
 
       四、实施程序
 
       (一)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机构按照数字技术领域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商评价机构确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计划和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照职业培训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二)开展职业培训。培训机构发布职业培训公告,公开面向社会用人单位和高校招生,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明确的培训学时、内容和要求,开展“线上+线下”“理论+实操”培训,线上培训课时一般不得超过培训总课时的50%。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并在培训结业30日内将学员名单和培训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组织等级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申报条件的学员,由培训机构对接评价机构申报相应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考核结束后30日内将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数据和考核有关情况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政策保障
 
       (一)认定继续教育学时。参加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权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相关人员,培训学时可登记为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度全国有效。
 
       (二)贯通技术技能政策。对参加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且符合省内职称申报评审范围的人员,取得初级、中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重要参考。落实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相关政策。
 
       (三)建立社会化培训机制。培训机构开展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要突出公益性、示范性,按照弥补成本、以支定收的原则合理合法合规确定收费标准,经发改物价部门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开。
 
       (四)落实创业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并自主创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0000元,可申请个人最高30万元、企业最高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的,各级财政按照规定予以贴息。
 
       (五)鼓励给予培训补贴。鼓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职工教育经费规定的最高额度提取培训经费,并向参加培育项目的人才倾斜,确保技术技能人才脱产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享受与在岗同等的工资福利和保险待遇。
 
       (六)支持参与人才项目。鼓励取得数字技术工程师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研修项目,支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人员参加专家服务团活动。
 
       (七)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成立“数字技术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按照“培训一批、考核一批、认定评审一批”,动态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评价。
 
       (八)构建“多措并举”激励机制。积极探索举办数字技术领域的专家论坛、专题研修、技能竞赛等活动,充分发挥以会促学、以赛促训的人才培养作用。对在各级各类技术技能竞赛中获得优秀名次的人员,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是国家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中的重点项目,目标是聚焦新兴战略产业高质量发展,培养一批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更好地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谋划,确保培训质量和评价结果经得起社会和市场的检验。
 
       (二)规范组织实施。坚持“谁培训(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组织实施培训。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规范开展职业培训,科学、客观、公正地组织专业技术等级考核。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夸大培训效果,不得在目录之外或转包、转让给其他机构开展相关培训评价活动,不得以“合作”“联合”“联盟”等名义开展跨省培训。
 
       (三)强化培训监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全程监管和保障服务,通过调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培训机构、培训活动进行抽查检查,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监督体系。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技术人才培养工作,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平台,广泛解读政策举措,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共同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浙江大学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 推荐
 
 
 
扫码报名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本文由浙江大学教育培训网整理编辑发布
相关新闻
浙大培训 504
浙大干部培训 分享

新闻分类

重点开班

MORE+
浙江省委统战部(省侨办)委托浙大举办侨商青年企业家研修班

浙江省委统战部(省侨办)...

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民政厅在浙大举办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

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民政厅...

辽宁省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在浙大启动

辽宁省2024年乡村产业...

福建省委组织部在浙大举办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专题班

福建省委组织部在浙大举办...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在浙大举办海外中青年侨领研习班

浙江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FOLLOW US @ SOCIAL MEDIA

关注社交媒体上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