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培训学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浙大培训基地

0571-86971085
88273072

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浙江大学举行

发布日期:2022-12-13
       近日,以“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2022)在杭州召开。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何莲珍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浙江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何莲珍
 
       何莲珍副校长总结了长期以来浙江大学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努力与贡献。她表示,浙江大学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紧跟时代步伐,扎根浙江实践,彰显中国特色,在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持续推动法学学科对接中央及地方发展战略需求,有力承担参与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责任,着力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支持和经验探索。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
 
       张文显教授指出,此次论坛的主题来源于党的二十大的理论创新,并提出在党的二十大明确中国的法治建设已经站在了新起点、踏上了新征程的背景下,此次高端论坛应当深入思考三个命题:一是在法治的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二是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为实现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法治领域的目标奠定良好基础,推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全国人大宪法与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
 
       江必新副主任结合论坛主题与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分享了自己对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会:第一,在认识上开悟,充分领会党和国家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第二,在方向上明辨,准确把握二十大报告中的“三坚持,一围绕”;第三,在全面上谋划,体系化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第四,在推进上用力,要在完善上求质量,以扎实保实施,以严格求公正,以加快保实效。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姜伟,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惠康,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中央党校一级教授胡建淼,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周佑勇,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黄文艺进行了主旨发言。
 
       论坛开幕式、主旨发言环节分别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铭、社会科学研究院院长周江洪主持。
 
       为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法治浙江、法治中国建设,浙江大学在连续七届“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的基础上举办此次论坛。论坛定位具有高端性、开放性、国际性,每年举办一次。本次论坛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创中国法学研究新局面,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及其理论阐释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及其创新机制研究、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广泛交流,为国家未来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附:部分主旨发言观点
 
1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产权和企业家的权益,必须坚持平等保护的原则。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原则就是两个“毫不动摇”的法律表现。只有坚持落实好“平等保护”这一重要的法律原则,才能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资产、大胆投资、安心经营。我们应该全面落实二十大的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的权益,把平等保护这项原则贯彻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为早日建成中国式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2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
 
       现代化和法治相互依存、不可分割,法治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党的二十大报告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光辉文献,为推进和拓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指明了方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第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容;第二,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制度基础;第三,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
 
3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惠康
 
       二十大报告在设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心任务的同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践路径,标定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航向,还首次以专章对法治建设的地位、作用、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做了全面阐述和战略部署,将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方方面面。同时,我们党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程中也曾遭受严重挫折,逐步才得以实现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性转变。由此可见,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治国理念,也是国家治理基本方针方式的一场深刻的革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我们都要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治国方略。
 
4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李林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新征程上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应当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下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问题,制约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深层次法治体制机制等问题,我们可以从讲良法的角度优化立法质量、从讲善治的角度率先突破法治政府建设、从讲规律的角度扎实推进公正司法,以及从讲实效的角度全面深入实施“一规划两纲要”四个方面考虑,深入推进、率先突破。
 
5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中央党校一级教授胡建淼
 
       党中央对法治是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报告总共15个板块,法治作为第7个板块单列。十年来我们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效是比较明显,但“如何依法行政”问题还未完全解决。为解决这一问题,有三方面的工作需要推进:第一,在理念上一定要确立“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私权利,法不禁止皆可为”的原则。第二,坚持依法行政,不能理解为仅仅依照法律条文行政,还要依照法律的精神、法治的原则来行政。第三,坚持依法行政,要把一些原则转化为规则。
 
6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院长周佑勇
 
       坚持系统观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内容之一,并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之中。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好运用好系统观念,不断提高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从全局高度统筹谋划全面依法治国,增强法治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法治建设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
 
7
如何在法学教育与研究中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
 
       作为法学教育工作者,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好好培养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争取成为“经师”和“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为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作为法学研究工作者,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对思想资源问题、分析框架问题等元法学问题的思考和研究出发,推动中国自主法学学术体系的构建。
 
8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总编辑黄文艺
 
       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原创性概念,是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司法改革的统领性概念。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新战略的提出开创了一种司法改革的新范式、新路径,推动中国司法改革进入新阶段。在新时代新征程,为深化司法改革综合配套改革,应在全面客观评估既有改革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优化司法机构空间布局、深化司法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纠纷防范化解体系创新、加快推进司法领域科技创新方面重点推进改革。
(来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0571-86971085、88273072
相关新闻
浙大培训 1159
浙大干部培训 分享

新闻分类

重点开班

MORE+
山西省工商联委托浙江大学举办信息工作培训班

山西省工商联委托浙江大学...

国家邮政局委托浙大举办全国邮政管理系统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

国家邮政局委托浙大举办全...

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在浙大举办

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专题培...

“中国图书馆领导力”首期专题研修班(CLLFP)在浙大举办

“中国图书馆领导力”首期...

陕西省科协系统干部走进浙江大学培训学习

陕西省科协系统干部走进浙...

FOLLOW US @ SOCIAL MEDIA

关注社交媒体上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