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浙江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省内扶贫开发和省外脱贫攻坚“两手抓”,大力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和山海协作工程,认真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扶贫开发道路。
多年来,浙江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并一直走在全国前列。1997年,成为全国第一个消除贫困县的省份;2002年,又在全国率先消除贫困乡镇;2012年,浙江新确立的省级扶贫标准,比国家标准高出一倍;2015年年初,浙江给26个欠发达县“摘帽”。2015年年底,浙江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扶贫成绩单:全面消除家庭居民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成为全国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