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大干训基地、继续教育学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扎实有效开展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在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贡献浙大力量。现以部分项目开班时间为序,让我们一同展开这幅乡村振兴浙大画卷。
2023年8月1日起,河北省2023年度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一至六期)在浙大干训基地、继续教育学院举办,469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培训。
2023年9月3日起,湖南省2023年度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在浙大干训基地、继续教育学院举办,300名湖南“头雁”学员参训。
2023年9月8日起,2023年福建省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在浙大干训基地、继续教育学院举行,福建省各地90名“头雁”学员参加研学。
2023年9月13日起,贵州省2023年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在浙大干训基地、继续教育学院举办,253名贵州“头雁”进行培育项目第一阶段的课程学习。
2023年11月6日起,辽宁省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A、B、C、D班)在浙大干训基地、继续教育学院举办,辽宁省各地近200名“头雁”学员齐聚浙江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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